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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委组织部不作为 建国前老干部遗属定补遭断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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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谢伏瞻书记:您好!
  百忙中给您添麻烦了!
  我是一个 82岁高龄老人,家住三门峡卢氏县城,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老伴周万聚同志是1949年2月2日参加工作,1952年入党,先后在卢氏县委、工业局、官坡公社、交通局、检察院、辉锑矿、云母矿、城关镇、县矿业公司工作。建国前享受供给制待遇,工资级别为行政18级。老伴周万聚是建国前的老干部。1986年5月1 日申报《老干部离职休养审批表》时,所在单位: 卢氏县矿产公司,:卢氏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的意见栏上签署的意见是“同意离休”,并加盖了公章。在审批办理期间,(由于老伴在锑矿工作长达十一年之久,并常年和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因当时土法炼制锑锭,没有防护措施,长期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积劳成疾。经三门峡市预防保健中心鉴定:为矽肺病二期)。于同年7月20日病故。老伴因公(职业病)去世后,县政府召开专门协调会,按照建国前老干部政策标准,由当时矿建公司给予解决了20个月工资,我和女儿周文卿享受了城镇遗属定补,由原单位给发,我领到1995年底,因公司倒闭,而中断遗属定补至今。
  由于我已是80多岁高龄,且体弱多病、老眼昏花、行动不便,生活异常困难。委托儿子持干部履历表、老干部离职休养审批表、三门峡市预防保健中心肺矽病二期证明、卢氏县工信局出具的关于已故老干部周万聚遗属陈秋梅享受遗属定补有关请况说明等多份证明材料。无数次找到卢氏县委组织部和老干局,遭遇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婆媳两家机关单位踢皮球的生冷待遇,令人心寒。周万聚同志为卢氏解放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很大贡献,可是他的遗属定补救命钱竟遭遇断炊。作为共产党干部你们于心何忍。近来,中央到地方都在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而卢氏县委组织部对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遗属合理合规的诉求却玩起“躲猫猫”,实在令人落泪。据了解:国家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和河南的相关部门对解放前参加工作,因公伤亡的遗属定补有政策规定,风烛残年的我——期盼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期盼卢氏县委组织部切切实实能为老干部遗属的事放在心上,落到实处。


1楼2016-06-07 11: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