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催请提交
省科技计划重点重大项目验收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有60个省科技计划重点重大项目(100万元以上)合同到期未验收(见附件1),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附件1中60个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3)的有关要求,及时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验收申请。
二、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在项目合同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结题申请,合同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可在合同书到期前提出验收结题申请。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须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向省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获批后才能延期结题。
项目逾期超过1年,经催促仍拒不申请验收结题的;或者在验收结题过程中存在消极推诿、弄虚作假等严重不当行为的,省科技厅将按规定执行项目终止结题(即被动终止结题)。经公示无异议,省科技厅发出项目终止结题通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措施包括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登记不良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记录,并按规定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不推荐其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被动终止结题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追缴全部或未使用的财政资金。
特此通知。
省科技计划重点重大项目验收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有60个省科技计划重点重大项目(100万元以上)合同到期未验收(见附件1),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附件1中60个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3)的有关要求,及时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验收申请。
二、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在项目合同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结题申请,合同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可在合同书到期前提出验收结题申请。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须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向省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获批后才能延期结题。
项目逾期超过1年,经催促仍拒不申请验收结题的;或者在验收结题过程中存在消极推诿、弄虚作假等严重不当行为的,省科技厅将按规定执行项目终止结题(即被动终止结题)。经公示无异议,省科技厅发出项目终止结题通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措施包括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登记不良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记录,并按规定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不推荐其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被动终止结题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追缴全部或未使用的财政资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