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和201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复核工作的通知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推进我省设计产业加快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湖北制造向湖北创造转变,根据《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201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装备制造、汽车、消费品、电子软件信息等行业。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以这些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如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均可申报。原则上,各市(州)申报的数量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http://www.51bmj.cn/ShenBaoZhiNan/WXShare/187571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推进我省设计产业加快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湖北制造向湖北创造转变,根据《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201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装备制造、汽车、消费品、电子软件信息等行业。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以这些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如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均可申报。原则上,各市(州)申报的数量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http://www.51bmj.cn/ShenBaoZhiNan/WXShare/187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