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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专项整治之债权转让:怎样判断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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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目前我国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主要包括普通债权转让模式、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与专业放贷人模式。
1、普通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出让人基于与债务人签订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合同,获得债权,如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且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则卖方对买方享有债权。后出让人(资金需求方)将此等债权通过P2P平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投资人。P2P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


1楼2016-05-31 14:03回复


    2楼2016-05-31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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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4 18: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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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即P2P平台上的投资者将自己投资的未到期的债权产品转让给该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将债权变现。


      3楼2016-05-31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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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的是P2P“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转让、股权转让、股市配资等业务”。并没有直接说禁止从事债权转让业务,我们的理解是监管层要将P2P的债权转让模式纳入监管范围,因为从事债权转让模式的P2P很容易出现问题。


        5楼2016-05-3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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