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村地主汾阳、孝义交界处,2012年政府在我村筹建“商贸经济物流中心”后,我村地理位置优势突显、土地价值飙升,在此背景下,时任村长南瑞海承包我村的19亩果园,承包费却仍低致每年每亩30元:2010年左右、汾平高速在我村开设了高速口,途径南瑞海承包的果园土地,涉及征地补偿问题时,南瑞海竟利用其村长身份以筑墙堵路的方式要胁孝义市政府,将原本属于村集体的5亩农用土地的补偿利益占为己有。据汾阳市检察机关调查了解,南瑞海借此机会获取292万元巨额利益,并迫使孝义市政府为其两子女安排了工作。我们认为南瑞海此种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