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机组。
1.单机5万千瓦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
2.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
3.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
(二)改造后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13)规定的机组(不含超(超)临界机组)。
(三)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的煤电机组,特别是单机30万千瓦以下,且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机组。
1.单机5万千瓦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
2.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
3.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
(二)改造后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13)规定的机组(不含超(超)临界机组)。
(三)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的煤电机组,特别是单机30万千瓦以下,且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