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最初被称为同性恋病,其实要说病毒比艾滋厉害的多了去了,把艾揪出来还是因为传播途径,很多宣传极力解释反而让人更担心,说到底艾滋就体液传播一种传播途径,同样它也只有主动传播这一种传播方式,先不说同性恋者形成的原因,就艾滋病高发这一条,注定难以让正常人容忍。我还是坚持个人的观点,传播艾滋就是犯罪,被传播不举报是包庇犯罪,消灭艾滋甚至不需要用药。那么再回头看看这帮男同,就一群害人精和包庇犯,有人会说别的人群也会得之类的,正因为大家都有被感染的危险,更应当用严厉的手段来处理,法律就是用惩罚的手段来达到戒止的目的,惩罚犯罪者,让有同样倾向的人引以为戒,之前讨论过为什么被传染了不追究呢,几乎都说是怕举报了别人也暴露了自己,但是问题是你不举报也不要再传播啊。男同就是最效率的传播途径,特别对于那些无辜受害的同妻、血液感染之类的,应该多从法律上着手,国内首例公开的艾滋病就是个男同,过去人们以为只有同性恋才会得这个,所以才会有同性恋病这种说法,事实胜于雄辩,哪天艾滋没从药物上攻克而消失了,大概反对的人会少很多,就算不支持总不会很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