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ly_2002
【新聞】170314 檢方向第二個誣告
#朴有天#的女性提起不拘留起訴。
另一個以勒索賠償金為目的而誣告歌手兼演員朴有天的女性被移送法辦。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女性兒童犯罪調查部(部長李正炫)14日表示,從事特種行業的宋某(24歲)被為誣告及利用出版物(如報紙媒體)妨害名譽罪嫌被起訴。檢方申請拘捕令要拘捕宋某但被駁回,所以以不拘留的狀態移送法辦。
根據檢方表示宋某是以勒索巨額賠償金為目的而誣告朴氏,因此認定她有誣告嫌疑。
檢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宋某是聽到有別的女性因提告朴有天而得到巨額賠償金(事實上並沒有)的消息,因而犯下罪行。
宋某還有以被朴氏XX為由接受而電視台兩次採訪(利用出版物妨害名譽)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