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犯罪系指违犯有关军队管理的法律制度,损害国家军事利益,危及政权的稳定和安全,因此而受到惩罚的行为。军事犯罪的主体是军人及有关军事人员。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政权稳定,中国古代很早就开始了对军事犯罪的预防、控制和惩治。先秦典籍如《尚书》中的“甘誓”、“牧誓”、“费誓”,《逸周书·小明武》篇,《周易·师卦》,以及《左传》、《孙子兵法》等等,都记载了惩治各类军事犯罪的规定,对不服从作战命令、不努力作战、破坏作战规则、违反作战纪律、破坏军队后勤的相关人员以及战败将帅都会施以惩罚。及至秦代,随着社会剧烈变革,对军事犯罪的界定和惩治发生了新的变化。本文拟探讨秦代军事犯罪的类型及其惩治特点,以就教于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