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也是比较有意思,有发展成日经的潜力
现在争议的就是两个选项,B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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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B的主要理由:将人与车看做质点,两物体位移与受力方向相同
漏洞:一对静摩擦力做功为零。
详细解释:如果看做质点简化,那么人与车并不相对静止,不能严格满足静摩擦力的定义,自然无法使用定理。然而问题就在这里,因为此处很明显是静摩擦力,所以这个方法不对!真正做法如下
选择D理由:把人拆分成脚和身,脚与车满足静摩擦力能量和为零,人的动能由腿部做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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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一开始很容易选B,我也是如此,用高中平常的知识分析得出的就是那样的错解,因此这道题实际上是一道难度挺高的题,不知道是出题者故意为之还是歪打正着,但实际也并没有超出高中范围。D选项分析中也是简化质点分析,只是质点数量为3个。
以上,如果有其他见解请回复讨论,但请不要言辞太激烈,谢谢。

现在争议的就是两个选项,B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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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B的主要理由:将人与车看做质点,两物体位移与受力方向相同
漏洞:一对静摩擦力做功为零。
详细解释:如果看做质点简化,那么人与车并不相对静止,不能严格满足静摩擦力的定义,自然无法使用定理。然而问题就在这里,因为此处很明显是静摩擦力,所以这个方法不对!真正做法如下
选择D理由:把人拆分成脚和身,脚与车满足静摩擦力能量和为零,人的动能由腿部做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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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一开始很容易选B,我也是如此,用高中平常的知识分析得出的就是那样的错解,因此这道题实际上是一道难度挺高的题,不知道是出题者故意为之还是歪打正着,但实际也并没有超出高中范围。D选项分析中也是简化质点分析,只是质点数量为3个。
以上,如果有其他见解请回复讨论,但请不要言辞太激烈,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