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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记往,原始人与我们大不一样。他们无法理解客观的因果法则。
要是我坐在有毒的常青藤上,我就会指责自己的大意,让人去请医生,并叫我的孩子把那些东西赶快弄走。辨明因果的理解能力告诉我,有毒的常青藤会引发皮疹,医生会给我开止痒的药,清走毒藤能够避免痛苦的事情再次发生。
真正的野蛮人的反应却迥然相异。他没法把皮疹同毒藤联系在一起。他生活的世界中,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纠结在一起。死去的首领成为了神仙,死去的邻居成为了鬼魂,依旧是家族中看不见的成员,寸步不离地陪着活着的人。他们和死人依然同吃同睡,一起看守大门。是设法同他们亲近还是博取他们的友情?这样的问题是活着的人应考虑的,要不然便会马上遭受惩罚。因为活人没法知道如何取悦鬼怪,所以总是怕老天爷报复自己将不幸降临在自己头上。
所以,他没有把异常事情归因于起先的原因,而是归因于看不见的天道的干涉。当他发现臂上起皮疹时,不会说:“该死的毒藤!”而是小声嘀咕:“我把老天爷得罪了,他来惩罚我。”他去找医生,并非去讨要消藤毒的膏药,而是要一张灵符,还要比愤怒的鬼魂(不是毒藤)带给他的诅咒验百倍才可以。
至于引起他遭罪的毒藤他却毫不理睬,照样让它像往常一般生长。倘若恰好有个现代人带来一桶煤油把毒藤烧了,他还会骂他没事找事。
所以,在一个社会里,要是所有的事情都归结于由看不见的生灵所控制的,那么这个社会要维持下去,就不得不完全服从能让上天怒火平息的律法了。
依据野蛮人的说法,律法的确是存在的。祖先制定了律法,把它传授下去,他最神圣的职责便是让它原封不动、完好无损地传递给下一代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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