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蒨,字梦符,是梁锡的长子,生于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年),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夺得进士桂冠,最初被任命为博州(现山东聊城)军事推官。当时梁蒨的上司---博州太守为政不仁,残暴无德。梁蒨清正廉明,不赞成他的做法,曾多次对他进行劝告和批评。但这个太守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最后酿成大祸,被朝廷治罪。梁蒨因不与他同流合污,未受牵连,被调到鼎州(今常德市),继续担任推官。梁蒨到任后,府衙准备处决一名重犯,叫他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梁蒨查阅案卷,发现疑点很多,立刻进行了重新调查,并多次到路(省)衙为其申诉,终于撤消了死刑,避免了一起人为冤案。
天圣十年(1032年),梁蒨与司理参军(掌管刑讼审的佐吏)雍规同时任职期满,按朝廷规定,可以提拔晋升一人。吏部派下来负责考核的使者打算推荐梁蒨,作为提拔对象。梁蒨知道后说:“我和雍规是同年进士,资历相当;但他的母亲年老,家庭负担重,我愿意将晋升的机会让给他。” 他这种推功谦让,不争名利的高尚情操,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赞扬。于是,被派到武胜军,继续担任节度推官,三年后才晋升为著作佐郎,出任河南府长水县知县。长水县当时社会治安状况不佳,流氓横行,欺行霸市,百姓怨声载道。梁蒨到任后严明法纪,出重拳进行治理,选择一名罪大恶极,民愤较大的黑社会势力头子首先开刀,杀一儆百,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其它地痞流氓不敢再为非作歹,辖区内社会秩序得到了极大地改善。
天圣十年(1032年),梁蒨与司理参军(掌管刑讼审的佐吏)雍规同时任职期满,按朝廷规定,可以提拔晋升一人。吏部派下来负责考核的使者打算推荐梁蒨,作为提拔对象。梁蒨知道后说:“我和雍规是同年进士,资历相当;但他的母亲年老,家庭负担重,我愿意将晋升的机会让给他。” 他这种推功谦让,不争名利的高尚情操,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赞扬。于是,被派到武胜军,继续担任节度推官,三年后才晋升为著作佐郎,出任河南府长水县知县。长水县当时社会治安状况不佳,流氓横行,欺行霸市,百姓怨声载道。梁蒨到任后严明法纪,出重拳进行治理,选择一名罪大恶极,民愤较大的黑社会势力头子首先开刀,杀一儆百,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其它地痞流氓不敢再为非作歹,辖区内社会秩序得到了极大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