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教体局 发布人: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于:2016-04-27 11:08:55
各乡镇中心校、各初中,局直各学校,教体局各股室:
经过全面自查和聘请市审计单位对本系统财务账目的全面审计,查出横涧二中等9个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问题,经局纪委调查核实,现将其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1.卢氏县横涧二中在2014---2015年两年中,分别以教职工篮球赛补助、教师课节补助、控辍保学奖励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750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刘小卢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2.卢氏县瓦窑沟中学在2013---2015年三年中,分别以教职工福利费、护校补助、教师考核补助及班主任津贴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707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王延林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3.卢氏县朱阳关小学在2013---2015年三年中,分别以班主任劳务费、班主任奖励、班主任比武奖金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884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苗帅军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4.卢氏县汤河中学在2014年分别以教师节慰问金、班主任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4792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杜青朝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5.卢氏县木桐中心校在2014---2015年两年中,分别以培训人员补助、教学质量奖和福利费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3161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原校长杨小波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6.卢氏县横涧乡衙前小学在2014年分别以教师节礼品、教师补助费和教师生活用电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1745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李雁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7.卢氏县横涧乡照村小学在2014年分别以教职工福利费、教师监考评卷补助和班主任津贴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525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杨彩霞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8.卢氏县汤河小学在2013---2015年三年中,分别以教师加课补助、教师书法大赛奖励及教学质量考核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0572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张明会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9.卢氏县城关镇中学在2014年中分别以教职工补助、教师课节补助等形式,借用学生食堂结余资金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33614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负责年级工作的副校长莫争民政纪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校长莫焕章全县通报批评之处理。
以上问题的出现,反映出教育系统少数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等仍心存侥幸,是自律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的具体表现。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党规上远离纪律红线。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纪在法前,使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成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卢氏县教体局纪委
2016年4月17日
各乡镇中心校、各初中,局直各学校,教体局各股室:
经过全面自查和聘请市审计单位对本系统财务账目的全面审计,查出横涧二中等9个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问题,经局纪委调查核实,现将其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1.卢氏县横涧二中在2014---2015年两年中,分别以教职工篮球赛补助、教师课节补助、控辍保学奖励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750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刘小卢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2.卢氏县瓦窑沟中学在2013---2015年三年中,分别以教职工福利费、护校补助、教师考核补助及班主任津贴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707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王延林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3.卢氏县朱阳关小学在2013---2015年三年中,分别以班主任劳务费、班主任奖励、班主任比武奖金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884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苗帅军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4.卢氏县汤河中学在2014年分别以教师节慰问金、班主任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4792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杜青朝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5.卢氏县木桐中心校在2014---2015年两年中,分别以培训人员补助、教学质量奖和福利费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3161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原校长杨小波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6.卢氏县横涧乡衙前小学在2014年分别以教师节礼品、教师补助费和教师生活用电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1745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李雁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7.卢氏县横涧乡照村小学在2014年分别以教职工福利费、教师监考评卷补助和班主任津贴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5250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杨彩霞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8.卢氏县汤河小学在2013---2015年三年中,分别以教师加课补助、教师书法大赛奖励及教学质量考核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0572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张明会全县通报批评,并向教体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之处理。
9.卢氏县城关镇中学在2014年中分别以教职工补助、教师课节补助等形式,借用学生食堂结余资金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33614元。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给予该校负责年级工作的副校长莫争民政纪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校长莫焕章全县通报批评之处理。
以上问题的出现,反映出教育系统少数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等仍心存侥幸,是自律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的具体表现。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党规上远离纪律红线。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纪在法前,使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成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卢氏县教体局纪委
201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