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八月份我通过私人会所认识了哪里的一个按摩师,十月份我前往大连出差,两人通过微信确定了恋人关系后,在十一月初女方称家里需要装修钱不够,问我有没有,或者能否酬到钱,我就找人借了些钱通过支付宝的方式打给她,一共四万多,后来我要出差结束了我说去看看她她不同意,说等她回家先和她父母说说我们之间的事,,那时她换工作到了南京,但是仍是按摩,我告诉她说让她换个工作不要再做按摩,说出去不好听,她同意了,但是在她还没辞职的时候我俩分手了,后来我找她想把借的钱要回来,她说是因为我叫她辞工的不然她早把钱还给我了,所以就不想还我钱,用各种理由不还钱,但是那时还一直有互相的微信,后来今年我再找她要钱的时候她说欠我的会慢慢还我,但是我再给她发信息的时候她已经把我的微信删掉了,但是我还是能看见她最近的十条信息,最近我发现她家仍然还是土坯房,这算诈骗吗?我的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吗?我只有和她的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