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之光吧 关注:541,807贴子:42,025,266

【3V3夺旗规则】别把跟风当成你无知的理由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法不责众,但道义可以.
说在前面 别消极对待游戏,尤其是利益牵连不止关乎你一人的时候
关于红方(防守方):
1.旗帜由红方一人持有
2.旗帜每隔10s增加一枚显示在队伍比分下方的小旗子
3.集齐6枚小棋子的队伍胜利
4.被攻击时,旗子不会积攒
关于蓝方(进攻方):
1.集火对面持有旗帜的人
2.旗帜归击杀者所有
3.抢到旗帜后规则与红队一致
不过最后一面旗子好像有特殊的计算方式,目前还没发现.
PS:若一方持旗者掉线,旗帜转移到另一端
欢迎补充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4-16 15:05回复
    不明觉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4-16 15:33
    回复
      2025-06-07 18:45:16
      广告
      感觉红队还是很难输啊


      IP属地:重庆3楼2016-04-16 15:35
      收起回复
        你从哪里看出来的这些的 233333 规则官网上写的清清楚楚的


        IP属地:陕西4楼2016-04-16 15:35
        收起回复
          默默签到到九级是时候出来水一波了


          5楼2016-04-16 15:42
          回复
            下载贴吧客户端发语音!
            把什么把,我愿意,你管的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4-16 15:43
            回复
              把什么把,我愿意,你管的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4-16 15:43
              回复
                不明觉厉


                8楼2016-04-16 15:44
                回复
                  2025-06-07 18:39:16
                  广告
                  把什么把,我愿意,你管的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4-16 15:44
                  回复
                    把什么把,我愿意,你管的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4-16 15:45
                    回复
                      你都说了 利益牵连大家的 那你是跟其他人一样挂机60s 大家都拿到东西 还是坑壁的 耗个300s 大家还是只拿那一点东西呢


                      IP属地:湖北11楼2016-04-16 15:50
                      收起回复
                        我记得旗子掉线以后,旗子是随机转移给场上的一个人而不是直接给对面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4-16 15:50
                        收起回复
                          浪费时间


                          IP属地:安徽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6-04-16 15:52
                          回复
                            反正已经无法改变了


                            IP属地:浙江14楼2016-04-16 15:57
                            回复
                              2025-06-07 18:33:16
                              广告
                              改之前,挂机快啊,还能多开,我选择挂机。
                              改之后,打不打都是十个,我选择挂机
                              我个人选择无视,该干嘛干嘛去。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4-16 16: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