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决定从2016年4月起,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2016年度重点整治黄海路、时代路及新建路沿街餐饮饭店。
二、整治标准
黄海路、时代路及新建路沿街餐饮饭店,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清洗,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
三、整治要求
1、加强源头控制,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尚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必须安装使用清洁能源。
2、整治范围内的沿街餐饮饭店,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油烟处理设备的安装并确保正常运行。
3、整治范围内的沿街餐饮饭店,逾期未安装或未正常运行油烟处理设备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希望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踊跃举报。举报电话:86213157。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一、整治范围
2016年度重点整治黄海路、时代路及新建路沿街餐饮饭店。
二、整治标准
黄海路、时代路及新建路沿街餐饮饭店,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清洗,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
三、整治要求
1、加强源头控制,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尚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必须安装使用清洁能源。
2、整治范围内的沿街餐饮饭店,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油烟处理设备的安装并确保正常运行。
3、整治范围内的沿街餐饮饭店,逾期未安装或未正常运行油烟处理设备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希望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踊跃举报。举报电话:86213157。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