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不知是“啥嘴的”人,提出某些“管事的”“操劳过度要一周休二天不行,再加休半天,还别说某些个地方干别的事还不一定快,干再休半天立马见效。
我们说这种“方式方法"对于公务员式的(或近式于公务员的工作)那是不费吹灰之力,别说半天就是在休一天二天也不会”伤筋动骨“,对于工人行吗?一炉钢下午出钢水,11点就停工,不怕固炉?一石油钻井开钻到点就停钻,不怕沙卡?车床车件半途停机不怕件废------等等。我们要说多干了半天给加班费吗?给串休吗?至于对待工人的“加班串休”怎么对待的你我他都“心知肚明”吧。
我们说这种“方式方法"对于公务员式的(或近式于公务员的工作)那是不费吹灰之力,别说半天就是在休一天二天也不会”伤筋动骨“,对于工人行吗?一炉钢下午出钢水,11点就停工,不怕固炉?一石油钻井开钻到点就停钻,不怕沙卡?车床车件半途停机不怕件废------等等。我们要说多干了半天给加班费吗?给串休吗?至于对待工人的“加班串休”怎么对待的你我他都“心知肚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