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贫困村中高标准新建100所专项扶贫农村幸福院,启动手拉手征建活动。
推荐关键字 滨州 扶贫 农村幸福院 新建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滨州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贫困村中高标准新建100所专项扶贫农村幸福院,启动手拉手征建活动。
农村幸福院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公益性活动的场所,服务对象是农村中的高龄、五保、优抚等特困老人,建设资 金以村集体投入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贫困村居民收入低、集体经济差、村容村貌落后,建设公益项目难,需要政府扶持。但是,由于贫困村缺少村级配套资金,很 难获得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实际上更需要幸福院。征建活动以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出发点,通过政府筹集资金承担贫困村集体应配套资金, 旨在把贫困村幸福院建成新农村建设的地理标志、精准扶贫的科学标志、幸福指数的提升标志、居民活动的中心标志,提升农村老年人幸福指数,解决贫困村公共资 源匮乏问题,推进我市扶贫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扶贫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为占地2亩、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床位20张、投资20万元以上,按照土地集体所有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元计算 约需资金40余万元。扶贫农村幸福院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协调、宣传推动、社会参与”为模式筹集建设资金,具体为在市、县(区)财政部门的支持 下,市、县(区)民政部门筹措基础资金、各级扶贫办给予政策扶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定点帮扶,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认捐,即财政支持、基础资金、政策扶 持、定点帮扶和社会认捐(认建)“五位一体”建设贫困村幸福院。其中,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各种资金,指导扶贫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每处幸福院最低筹集 20万元基础资金;扶贫办公室给予每处幸福院一定的扶贫专项资金;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等争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各级民政、财政和扶贫办制定 激励和监督机制,联合新闻媒体开展手拉手活动,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奉献爱心,一对一进行认捐认建。工程完成后将在醒目位置安(放)置“奉献牌”,印制《滨 州市新建百所扶贫农村幸福院纪念图册》。
扶贫农村幸福院征建实行县级财政、民政、扶贫办等部门共同把关,县级民政部门牵头申请,并实行百位后淘汰制和百所中标公示制。定点 帮扶和自愿认捐(认建)两项之和超过20万元以上的,实行随时申报并直接确认,其他按照投资金额从多到少排列补足100名。农村幸福院建设是满足贫困地区 贫困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兜底”扶贫工程,要结合贫困村实际,着重突出互助养老功能、老年人集体活动功能、水冲式厕所卫生功能、冬季居民洗澡服务功能、应急 救灾避难功能,做到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临近农村卫生院服务相结合。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 扶贫农村幸福院建设日常管理,并牵头组织财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组,对专项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市民政、财政和扶贫办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检 查,并将验收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设100所专项农村幸福院是“兜底”扶贫,也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任务,也是雪中送炭、造福贫困群众的务实之举。希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资金积极参与定点帮扶,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自愿认捐(认建),让我们一起为扶贫唱响爱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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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滨州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贫困村中高标准新建100所专项扶贫农村幸福院,启动手拉手征建活动。
农村幸福院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公益性活动的场所,服务对象是农村中的高龄、五保、优抚等特困老人,建设资 金以村集体投入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贫困村居民收入低、集体经济差、村容村貌落后,建设公益项目难,需要政府扶持。但是,由于贫困村缺少村级配套资金,很 难获得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实际上更需要幸福院。征建活动以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出发点,通过政府筹集资金承担贫困村集体应配套资金, 旨在把贫困村幸福院建成新农村建设的地理标志、精准扶贫的科学标志、幸福指数的提升标志、居民活动的中心标志,提升农村老年人幸福指数,解决贫困村公共资 源匮乏问题,推进我市扶贫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扶贫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为占地2亩、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床位20张、投资20万元以上,按照土地集体所有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元计算 约需资金40余万元。扶贫农村幸福院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协调、宣传推动、社会参与”为模式筹集建设资金,具体为在市、县(区)财政部门的支持 下,市、县(区)民政部门筹措基础资金、各级扶贫办给予政策扶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定点帮扶,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认捐,即财政支持、基础资金、政策扶 持、定点帮扶和社会认捐(认建)“五位一体”建设贫困村幸福院。其中,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各种资金,指导扶贫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每处幸福院最低筹集 20万元基础资金;扶贫办公室给予每处幸福院一定的扶贫专项资金;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等争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各级民政、财政和扶贫办制定 激励和监督机制,联合新闻媒体开展手拉手活动,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奉献爱心,一对一进行认捐认建。工程完成后将在醒目位置安(放)置“奉献牌”,印制《滨 州市新建百所扶贫农村幸福院纪念图册》。
扶贫农村幸福院征建实行县级财政、民政、扶贫办等部门共同把关,县级民政部门牵头申请,并实行百位后淘汰制和百所中标公示制。定点 帮扶和自愿认捐(认建)两项之和超过20万元以上的,实行随时申报并直接确认,其他按照投资金额从多到少排列补足100名。农村幸福院建设是满足贫困地区 贫困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兜底”扶贫工程,要结合贫困村实际,着重突出互助养老功能、老年人集体活动功能、水冲式厕所卫生功能、冬季居民洗澡服务功能、应急 救灾避难功能,做到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临近农村卫生院服务相结合。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 扶贫农村幸福院建设日常管理,并牵头组织财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组,对专项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市民政、财政和扶贫办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检 查,并将验收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设100所专项农村幸福院是“兜底”扶贫,也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任务,也是雪中送炭、造福贫困群众的务实之举。希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资金积极参与定点帮扶,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自愿认捐(认建),让我们一起为扶贫唱响爱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