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污染天气实行临时机动车限行的通知
永清县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2016年3月29日12时至2016年3月31日24时在永清县主城区道路依次为益昌路、武隆路、文苑路、会昌街、金雀街、府东街、裕华街、裕丰街(含)以内道路每天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3月29日限行尾号为4和9;3月30日限行尾号为5和0;3月31日限行尾号为1和6。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公交车、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无标车、黄标车和三轮汽车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2016年3月29日
消息来源:永清县交警大队
关于重污染天气实行临时机动车限行的通知
永清县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2016年3月29日12时至2016年3月31日24时在永清县主城区道路依次为益昌路、武隆路、文苑路、会昌街、金雀街、府东街、裕华街、裕丰街(含)以内道路每天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3月29日限行尾号为4和9;3月30日限行尾号为5和0;3月31日限行尾号为1和6。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公交车、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无标车、黄标车和三轮汽车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2016年3月29日
消息来源:永清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