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8日,兰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强化补碘及碘缺乏病监测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生每人交28元至30元的补碘费,然后由学校向学生以每片0.77元的价格出售由市卫生局统一以每片0.10元向贵州某制药厂购买的海藻营养碘片。该药未经卫生部批准。截止4月11日,已有6300名学生服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到医院治疗。
1998年4月,邢台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的王某某以每片0.20元的价格卖给清河县教育局8万片陕西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效肠虫净片”。清河县教育局加价后在4月15、16日两天以每片0.50元出售给全县学生每人两片,约有16000多名学生服用了该药。服药的当天,部分学生开始出现不良反应:高烧、腹泻、呕吐等。仅16日一天,就有4000名学生到医院治疗。清河第一小学学前班的学生也在劫难逃,17日,学前班一位女生在清河第二医院输液时对采访此事的记者说:“老师说了,不吃药也要交钱。我吃了就肚子疼。”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如果学校将学生当作摇钱树,这还是学校吗?如今,我们的孩子事实上已经成为学校向家长勒索钱财的人质,有自己的亲骨肉在“绑匪”手中,哪个家长敢不老老实实交钱?如果我的儿子仍在那所小学上学,给我10个胆我也不敢写这篇随笔!一个老师曾经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我对哪个学生或他的家长有意见,我治这个学生的最好办法不是体罚他或骂他,而是永远不搭理他!”我当时毛骨悚然。这在本质上属于撕票。
1998年4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破获一起特大贪污案。吉林省教委下属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孙某某贪污公款200多万元。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在不是创造巨额利润的企业的教委办公室居然能贪污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