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对基层公务员和参公编制人员陆续落实了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这是好事。但是对在同一个单位和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人员干同样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没有落实相应的政策?这是为什么?难道省上领导不知道在基层每个科级行政单位组成人员都是由:公务员编制、参公编制和事业编制三种人员组成吗?况且大多数行政科级单位上公务员和参公大多数都是领导,而事业编制人员占他们的三分之二多。最近又听说:车改补贴又没有事业编制人员的份,这公平吗?县上说他们按中央的文件严格执行,这我们相信,但是地方领导向中央有关部委为事业编制人员争取了没有?我们事业编制是谁定的?
不知道其他省份是不是和我们一样,可悲的事业编制,不能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
不知道其他省份是不是和我们一样,可悲的事业编制,不能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