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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都怀疑人家警察是不是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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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夜里,仓库里招来一群人,撬开我大门,又撬开我仓库门,连撬开两道门,偷走汽车一部,报案后,横山桥派出所给出的答案是,不属于入室盗窃,这种行为不违法,属于损坏公共财物,前提,我和偷车人是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认识对方,还有天理,和王法吗?难道这年头只要有关系,找熟人,就把黑色写成白色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3-21 19: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