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进一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同时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现将核心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1、明确了税率,建筑业适用11%的税率。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其中确定建筑业适用11%税率,近年来,包括住建部在内建筑业各届人士通过各种方式提出质疑,但还是如预料的一样~11%!昨天(3月18日)最终确定!
1、明确了税率,建筑业适用11%的税率。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其中确定建筑业适用11%税率,近年来,包括住建部在内建筑业各届人士通过各种方式提出质疑,但还是如预料的一样~11%!昨天(3月18日)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