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杨震伟(杨立伟/杨三)
案 由:胁迫他人以非法手段联合法院、公安利用官职放高利贷
内容:
第一、开了个众合寄卖行,放高利,
第二、结不起利息、不还钱就打电话威胁恐吓,让人上店里然后打人,报案到公安局,调查完,最后不了了之了。
第三、2014年6-7月份,他找人(王某和马某),去他店里,让他们俩还钱,他们俩说等几天,最近没钱,杨震伟,不干,打了王某几个耳光,并让他们再打下10万欠条,不打欠条就继续打他们,威胁强迫他们俩,(典型的黑社会),事后王小磊报警,警察也调查了,杨震伟也承认了,可惜在没下音了,《这就所谓法是给用钱人开的,也是官官相护》不相信可以去公安局调卷宗
第四、法院
杨震伟不敢用自己名起诉,就找别人起诉,法官也不管,直接就找人起诉人,并和起诉人说我能找到你们家,你要是不来我就直接去,【多厉害 👍要是普通老百姓起诉都不管,让自己把起诉人找来,哎现实的社会没人能管 }到了开庭法官和原告聊上家常了!(哎,法院的神圣在哪,公正在那)】
公安局简直他家开的了,想查谁就查谁,个人身份证信息,以及全家户口信息,我想问一下公安局的,你们的节操在哪里,你们站在人们心中最神圣的地方,最高的法,而你确知法犯法,难道法是给老百姓设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