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05年,隋炀帝即位,梁毗被任命为刑部尚书(相当于司法部长),并兼任御史大夫(相当于监察部长)。梁毗上任后不久,就上书弹劾宇文述私自役使部下士兵,按律应予治罪。宇文述是隋炀帝杨广的红人,当年为杨广夺取太子位曾立下大功。杨广还将自己长女南阳公主许配给宇文述的次子宇文士及。杨广即位后,封宇文述为许国公、左卫大将军,两人关系相当铁。隋炀帝见证据确凿,不好不办,但却提出赦免宇文述的罪责。但梁毗天性耿直,没给皇帝面子,坚持己见,直言争辩,不肯让步。隋炀帝十分不高兴,以“忤旨”之名,当场撤掉了梁毗御史大夫之职,把他轰出了大殿。梁毗又气又急,加之年事已高,回家后忧愤成疾,病倒在床,不久便不幸与世长辞。关于梁毗公逝世的具体时间,史书和《家谱》的记载各不相同,目前存在三种说法:
一是公元616年。源于《梁氏祖谱》记载:“(梁毗)公生於梁武帝中大通元年己酉岁(529年),享年八十七(逝于616年)。”
二是公元606年。源于《隋书.梁毗传》记载:“(梁毗)奏劾宇文述私役部兵,帝议免述罪,毗固诤,因忤旨,遂令张衡代为大夫。毗忧愤,数月而卒。帝令吏部尚书牛弘吊之,赠缣五百匹。 ” 从这段得知,梁毗因为弹劾宇文述而忤旨,被夺去御史大夫一职,之后“数月”,就忧愤而死。但遗憾的是,此段记载没有说明事情发生的具体时间。而《隋书•许善心传》对此事做了补充记载:“大业元年,左卫大将军宇文述每旦借本部兵数十人以供私役,常半日而罢。摄御史大夫梁毗奏劾之。” 按此记载,梁毗“奏劾宇文述私役部兵”一事,应发生在大业元年,既605年。所以,推测梁毗应卒于大业一年或大业二年(公元605--606年)。因有量词“数月”, 大业二年的可能性大一些。
三是公元610年。源于《隋书.卷三<帝纪第三.炀帝上>》记载:“(大业)六年(610年)……冬十月壬申,刑部尚书梁毗卒。壬子,民部尚书、银青光禄大夫长孙炽卒。十二月己未,左光禄大夫、吏部尚书牛弘卒。”
按照以上资料,笔者仔细进行了考证研究,认为梁毗卒于公元610年的记载还是比较正确的。依据如下:
首先,按照《隋书.梁毗传》记载,梁毗死后,隋炀帝叫牛弘吊唁梁毗,可见梁毗先于牛弘去世。《隋书·牛弘传》说(牛弘)“在大业六年(610年)十一月,卒于江都郡,时年六十六”。证明梁毗是在公元610年11月之前去世的。所以, 族谱说梁毗享年八十七岁(死于616年)可能是记载失误。
其次,《隋书》是由魏征主编,在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写成的;而《北史》是在30年后,即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 ,由李延寿独力撰成的。李延寿在年轻时曾参加了《隋书》的编写。所以,他的《北史》对《隋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北史》在记载梁毗奏劾宇文述私役部兵一事时,将《隋书》中的““毗忧愤,数月而卒””改成了“毗忧愤卒”。 仅说梁毗被气病了,最后忧愤而死,但并不是(大业元年)之后 “数月而卒”。 李延寿的这一关键改动,等于承认梁毗不是卒于大业二年。
最重要一点是《隋书.卷三<帝纪第三.炀帝上>》对梁毗逝世时间的记载十分清晰、肯定,而且有逝于同年的隋朝著名政治人物长孙炽、牛弘相关记载的佐证,还是比较可信的。
一是公元616年。源于《梁氏祖谱》记载:“(梁毗)公生於梁武帝中大通元年己酉岁(529年),享年八十七(逝于616年)。”
二是公元606年。源于《隋书.梁毗传》记载:“(梁毗)奏劾宇文述私役部兵,帝议免述罪,毗固诤,因忤旨,遂令张衡代为大夫。毗忧愤,数月而卒。帝令吏部尚书牛弘吊之,赠缣五百匹。 ” 从这段得知,梁毗因为弹劾宇文述而忤旨,被夺去御史大夫一职,之后“数月”,就忧愤而死。但遗憾的是,此段记载没有说明事情发生的具体时间。而《隋书•许善心传》对此事做了补充记载:“大业元年,左卫大将军宇文述每旦借本部兵数十人以供私役,常半日而罢。摄御史大夫梁毗奏劾之。” 按此记载,梁毗“奏劾宇文述私役部兵”一事,应发生在大业元年,既605年。所以,推测梁毗应卒于大业一年或大业二年(公元605--606年)。因有量词“数月”, 大业二年的可能性大一些。
三是公元610年。源于《隋书.卷三<帝纪第三.炀帝上>》记载:“(大业)六年(610年)……冬十月壬申,刑部尚书梁毗卒。壬子,民部尚书、银青光禄大夫长孙炽卒。十二月己未,左光禄大夫、吏部尚书牛弘卒。”
按照以上资料,笔者仔细进行了考证研究,认为梁毗卒于公元610年的记载还是比较正确的。依据如下:
首先,按照《隋书.梁毗传》记载,梁毗死后,隋炀帝叫牛弘吊唁梁毗,可见梁毗先于牛弘去世。《隋书·牛弘传》说(牛弘)“在大业六年(610年)十一月,卒于江都郡,时年六十六”。证明梁毗是在公元610年11月之前去世的。所以, 族谱说梁毗享年八十七岁(死于616年)可能是记载失误。
其次,《隋书》是由魏征主编,在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写成的;而《北史》是在30年后,即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 ,由李延寿独力撰成的。李延寿在年轻时曾参加了《隋书》的编写。所以,他的《北史》对《隋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北史》在记载梁毗奏劾宇文述私役部兵一事时,将《隋书》中的““毗忧愤,数月而卒””改成了“毗忧愤卒”。 仅说梁毗被气病了,最后忧愤而死,但并不是(大业元年)之后 “数月而卒”。 李延寿的这一关键改动,等于承认梁毗不是卒于大业二年。
最重要一点是《隋书.卷三<帝纪第三.炀帝上>》对梁毗逝世时间的记载十分清晰、肯定,而且有逝于同年的隋朝著名政治人物长孙炽、牛弘相关记载的佐证,还是比较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