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吧 关注:1,302,041贴子:19,499,881

我应该收养这个狗狗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最近,我也有个纠结的事儿,说给大家听听。
楼下的邻居养了一只泰迪,快三岁了,最近女儿结婚打算把它送人。因为平时这个狗狗跟我很亲,只要我家一开门,它在楼下听到了,会立马奔上来,到我家后我一般会喂它一些零食或肉丸,近一年以来一直是这样。有段时间它走失了,我和老公心里还挺难受,没想到10天后它的主人又找到它了,真心高兴。
昨天,它的主人提出想把狗狗送给我们,一是考虑到狗狗喜欢我,二是送远了他们也不舍得,楼上楼下的平时还看得到。
我从来没有养狗经验,只是喜欢狗狗,又是上班一族,白天家里没人。我应该接受这个狗狗吗?


IP属地:四川1楼2016-03-04 13:14回复
    和狗主人说好这周日把它接来先试养一段时间,如果它对新环境不适应,再还给他们。但我担心狗狗的小心灵受得了这样的打击吗,不会觉得是我们双方都在抛弃它吗?


    IP属地:四川2楼2016-03-04 13:34
    回复
      昨天晚上听到它在楼下叫的声音,我把门打开,它一下就窜上来了,我就让它在我家多呆了一些时间,想让它熟悉环境,后来又征得狗狗主人的同意带它下楼去溜弯儿,全程它都很听话,在我家呆着的时候也是极力地撒娇卖萌,两个小时后,感觉它有点想家了,在我家出门的地方转悠,后来我就把它送回去了,还和主人聊了一会儿关于它的事儿。


      IP属地:四川3楼2016-03-04 13:34
      回复
        如果你爱它 就收养它吧。好可怜啊。为啥女儿结婚就不要它了 它也是家庭一份子啊 我朋友怀孕的都没有将狗狗送走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6-03-04 13:36
        回复
          很乖巧的狗狗啊,楼主收养了吧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3-04 13:39
          回复
            就是为怀孕准备的,担心病菌吧。


            IP属地:四川6楼2016-03-04 13:39
            回复
              刚才和隔壁的楼主聊了一会儿狗狗的事儿,在她的鼓励和支持下,我有信心收养这个狗狗了,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会随时咨询她,也会到贴子里来求教大家,毕竟我从没养过。


              IP属地:四川7楼2016-03-04 13:49
              回复
                有时候玩一玩狗狗和自己养完全是两码事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3-04 14:01
                收起回复
                  希望你能慎重,如果不能一直照顾就不要收留了,别到时候又有什么原因这狗又被再送一次。。。


                  13楼2016-03-04 15:31
                  回复
                    买个笼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3-04 15:41
                    收起回复
                      别轻易养宠物,三思而后行,责任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3-04 16:07
                      回复
                        谢谢大家的回复,我现在正处在三思的阶段。


                        IP属地:四川16楼2016-03-04 17:10
                        回复
                          3岁又亲你,收养挺好的
                          把厕所放在以前主人放的位置,它自己会去的
                          饭按照以前一样喂狗粮,别喂其他好吃的会挑食
                          这两个解决了其他都不是问题


                          IP属地:湖北18楼2016-03-04 20:20
                          收起回复
                            养吧,挺可爱的,看起来应该会很乖


                            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6-03-04 20: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