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迈伦吧 关注:13贴子:91
  • 1回复贴,共1

少林拳法秘诀气功阐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柔术之派别,习尚甚繁。而要以气功为始终之则,神功为造诣之精。究其极致所归,终以参贯禅机,超脱于生死恐怖之域,而后大敌当前,枪戟在后,心不为之动摇,气始可以壮往。此所谓“泰山倒吾侧,东海倾吾右,心君然,处之若平素”也。虽然是,岂易言哉!每见沈心求道之士,平日养气之言不离于口,静悟之旨怀之在心,一旦临以稍可诫愕之事,则面目改观,手足失措,神魂摇荡失舍,如是而求能静以御敌,戛乎其难。其高尚者且若是,至于浮动轻躁者,其心气之易摇易乱,几成固有性质。故试举目而望,气功之微妙变化,空谷中几无跫然嗣响之音。此吾道之所以日衰也。
气功之说有二,一养气,一练气。养气而后气不动,气不动而后神清,神清而后操纵进退得其宜。如是始可言命中制敌之方。顾养气之学,乃圣学之紧要关键,非仅邈尔柔术所能范围。不过柔术之功用,多在于取敌制胜之中,故于养气为尤不可缓也。
练气与养气,虽同出于一气之源,觉有虚实动静之分,及有形无形之别。养气之学,以道为归,以集义为宗法;练气之学以运使为效,以呼吸为功,以柔而刚主旨,以刚而柔为极致。及其妙用,则时刚时柔,半刚半柔,遇虚则柔,临实则刚,柔退而刚进,刚左而柔右,此所谓刚柔相济,虚实同进者也。
以上练气之说,中有玄妙,不可思议,若泛观之,几如赘语重叠,无关宏旨,详加诠释,精微乃现。今释之如下:
(一) 运使
既云练气,则宜勤于运使。运使之法,以马步为先,(注:又名站桩)以身之上下伸缩为次,(注:如是则腰肾坚强,起落灵捷,将来练习拳法无腰酸腿战之病。)
以足掌前后踏地,能立于危狭之处而推挽不坠为效果。究其练成功时,虽足二寸在悬崖,而坚立不能动摇也。(注:足掌前后踏地须练习久始能。平常人之足掌则前后不相应,故一推挽即跌也。)
以上乃练足之法。盖寻常未经练习之人,气多上浮,故上重而下轻,足胫又虚踏而鲜实力,一经他人推挽,则如无根之木,应手即去。此气不练所致也。故运使入手法门,即以马步为第一要着。俗语云:未习打,先练桩,注又名站桩。
亦即此意。苟能于马步熟练纯习,则气贯丹田,强若不倒之翁。而后一切柔术单行手法及宗门拳技,均可以日月渐进矣。初练马步时,如散懒之人,忽骑乘终日,腿足腰肾,极形酸痛,反觉未练以前,其力比练时减退。此名为换力。凡从前之浮力虚气,必须全行改换。但到此不可畏难,宜猛勇以进。如初夜站二小时者,次夜加增数分,总以渐进无间为最要。又站时若觉腿酸难忍,可以稍事休息,其功效总以两腿久站不痛,觉气往丹田,足胫坚强为有得耳。足既坚强矣,则练手尚焉。
注 手法详后
练手之法,以运使腋力,令其气由肩窝腋下运至指颠,如是而后全身之力得以贯注于手,用力久则手足两心相应。筋骨之血气,遂活泼凝聚,一任练者之施用而无碍也。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3-01 22:52回复
    (二)呼吸
    肺为气之府,气乃力之君。故言力者不能离气,此古今一定之理。大凡肺强之人,其力必强;肺弱之人,其力必弱。何则?其呼吸之力微也。北派柔术,数十年前乃有专练习呼吸,以增益其气力者,成功之伟,颇可惊异。其初本为寡力之夫,因十年呼吸练习之功,有增其两手之力能举七百斤以上者。南派则练运使之法多,练呼吸之法少。盖以呼吸之功,虽能扩加血气,时或不慎,反以伤身。后以慧猛师挈锡南来,传授呼吸之妙诀,于是南派始有练习之者。未几斯术大行。遂于运使之时,兼习呼吸。而南派柔术,因以一变。兹将慧猛师之口传秘诀记之如下:
    呼吸有四忌 (1) 忌初进时太猛
    初时以呼吸四十九度为定。后乃缓缓增加,但不可一次呼吸至百度以外。 (2)忌尘烟污杂之地
    宜于清晨或旷寂幽静之所行之。晚间练习,宜在庭户外不可紧闭一室中。 (3)忌呼吸时以口出气
    初呼时不妨稍以口吐出肺胃之恶气,以三度为止。向后之呼吸,须使气从鼻孔出入,方免浊气侵袭肺部之害。又呼吸时宜用力一气到底,而后肺之涨缩得以尽吐旧纳新之用,而气力以生。
    (4)忌呼吸时忽乱思想
    大凡人身之气血,行于虚而滞于实,如思想散弛,则必凝结障害,久之则成气痞之病。学者不可不慎焉。
    以上四忌,须谨慎避之,自无后患。迨至成功时,则周身之筋脉灵活,骨肉坚实,血气之行动,可以随呼吸以为贯注。如欲运气于指尖臂膊及胸肋腰肾之间,意之所动,气即赴之,倘与人搏,则手足到处,伤及肤理,不可救疗。气之功用神矣哉!
    洪惠禅师曰:“呼吸之功,可以使气贯周身。故有鼓气胸肋腹首等处,令人用坚木铁棍猛击而不觉其痛苦者”。由于气之鼓注包罗故也。但有一处为气之所不能到者,即面部之两颊是也。击它部虽不痛,惟此部却相反耳。
    呼吸之功,当时北派最盛。西江河南两派,则以长呼短吸为不传之秘法。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3-01 23: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