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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草菅人命 员工抚恤金被随意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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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王交玉是山西省长治市防爆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几年,2008年7月19日,我突然接到电话说,我弟弟病重,我让他们赶紧送往医院救治,我立即从郑州赶到长治防爆公司,人已经送往太平间,我问死因,原来是被他所在单位,保卫部队长王勇叫去给他小孩过十五岁生日庆贺,回来后就去世了,我听后痛恨万分,心如刀割,使我无法接受这残酷的现实,我当时给他们领导要医院死亡鉴定证明,他回答我说:“没有去医院,直接打了110送往太平间,我弟弟患有糖尿病易形成低血糖暂时昏迷,实际上人没死,而人为的造成冻死在太平间的冰柜里,两个单位在没有取得医院死亡鉴定证明,甚至连一张小诊所的死亡鉴定证明都没有的情况下就送往太平间,这就是草菅人命,在国有企业干了几十年,连条狗都不如,这就是一个孤寡穷工人悲惨的下场。 在处理我弟弟后事的过程中,他们欺负我是外地人,又是个女人,态度非常恶劣,百般刁难,在亲戚帮忙下与他们进行了激烈的争吵,最后承诺,王交玉死亡安葬所需一切费用和补助费等,火化后结清。因为是国有企业,不是私人企业,我就相信了他们的鬼话,等火化后我就去找公司结算时,他们翻脸不认账,火化前所答应的条件根本不承认,至今未拿我弟弟死亡应给的一切费用。更缺德的是防爆公司保卫部部长李国留却从厂工会领走了我弟火化补助费,我弟亲朋好友送的礼金也被李国留占为己有。多次向他交涉,分文没给,连死人钱都贪污。 这七年来,我含着眼泪,多次找长治市信访办、市总工会、市劳动局、潞安矿务局、省信访办、省国资委,推来推去得不到解决,倍感无奈,我上诉到国家信访局和国务院信访局,他们通知长治市驻京办事处,办事处电话通知他们,让防爆公司把我从北京接回来,让我找防爆公司杨部长解决问题。我听从了他们的意见,回来后的第二天,我去找防爆公司解决问题时,防爆公司杨部长等领导说:“我不知道有此事,谁把我接回来,我找谁解决问题。”真是无耻之极,我在求助无人管的情况下,我只能再次上诉到国家信访局和国务院信访局,还是未能解决,我只好求助媒体帮我解决以下问题: 我弟生前所交的养老金,应全额退回; 我弟死亡应得的抚恤金; 我弟的火化补助费、亲朋好友送的礼金被李国留拿走应由防爆公司负责追回; 我弟是防爆公司职员,不明不白死亡,防爆公司及有关人员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由于防爆公司未及时处理我弟弟死亡后事,造成了我身心健康、因劳累和想我弟的事得了心脏病,头晕头疼,多次住院治疗,精神受到折磨,要求防爆公司赔偿我经济上和精神上所受的损失费; 防爆公司企业管理混乱,拖欠职工工资,职工所交的养老金,不上交社保局,更为严重的是企业数亿资金下落不明,国有资产流失,激起了广大职工多次罢工,扰乱了社会和谐、企业无法生存,卖给了潞安矿务局,几年下来企业管理一片混乱,资不抵债,最后卖给了德国西门子公司。市政府、潞安矿务局、防爆公司三家自定政策,凡是2011年12月31日前在册职工可享受一次性工令买断和经济补偿。可是在发放工令买断和经济补偿时严重违反国家政策,乱发工令买断和经济补偿金。造成职工待遇不平等。退休职工;退休已死亡职工;在企业挂名不上班职工;被企业开除职工;因病吃劳保职工;在企业只挂名几十年不上班;在外自谋职业等各类人员都领到一次性工令买断和经济补偿金,我弟是在职死亡职工,没有得到经济补偿,甚至在死亡时,连自己所交养老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费用也没有得到,造成职工待遇不平等,我弟弟是在职死亡者,既没有领到死亡应得的各种费用,也就是同企业存在着劳动关系,也应是2011年12月31日前在册职工,也应同在册职工一样,领取死亡之前的工会买断经济补偿金。 最后恳求媒体帮助我解决上述问题,以告慰我弟的在天之灵,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2-25 11:59回复
    怎么联系你们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2-2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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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5 15: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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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6-03-0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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