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22”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2016年2月22日15时11分,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沙河市南环路标准件市场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初步勘察与调查:于2016年2月22号15时10分,在107国道(沙河市南环路段)442公里200米处,沙河市桥西办事处曹二村的王XX驾驶冀DLG629本田轿车与沙河市桥西办事处曹一村的7人分别驾驶(乘坐)两辆电动自行车、两辆电动三轮车及路边停放的一辆铲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五人受伤(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轿车与四辆电动车严重受损。
沙河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上报沙河市政府及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交警支队支队长郑海林带领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人员、沙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文亭、政委杨长青,接到接到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沙河市交警大队同时通知120与消防队火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受伤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路段交通秩序已恢复正常,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2月22日15时11分,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沙河市南环路标准件市场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初步勘察与调查:于2016年2月22号15时10分,在107国道(沙河市南环路段)442公里200米处,沙河市桥西办事处曹二村的王XX驾驶冀DLG629本田轿车与沙河市桥西办事处曹一村的7人分别驾驶(乘坐)两辆电动自行车、两辆电动三轮车及路边停放的一辆铲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五人受伤(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轿车与四辆电动车严重受损。
沙河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上报沙河市政府及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交警支队支队长郑海林带领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人员、沙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文亭、政委杨长青,接到接到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沙河市交警大队同时通知120与消防队火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受伤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路段交通秩序已恢复正常,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沙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