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和斌)目前我州共有各类天然湿地面积63.38万公顷,占全州总面积的7.5%,其中高原沼泽湿地57.54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90%以上。为保护湿地,我州相继建立了5个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76万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3%。规划建设5个湿地公园,面积10445.28公顷。
我州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有4个湿地保护区和1个湿地公园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总编制人数88人,现有管理和科研人员34人,保护区的权属得到落实,日常巡护和管理已有序开展。
湿地生态系统有所改善。湿地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共实施围堵(填沟)还湿608处,恢复草坪9975亩,湿地恢复12.235万亩,增加湿地面积1.3%;全州省级草地四县沙化治理面积39.23万亩(巩固治理面积12.71万亩),占全州沙化面积的13.9%。随着国家、省级投入和治理力度加大,湿地萎缩、土地沙化、植被退化趋势减缓,湿地生态功能逐渐恢复,局部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
湿地基础设施得到增强。国家重要湿地、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提高了保护区管护能力,使保护区内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州建设保护站8个、水文监测点4个、微气象自动观测站2个,已制作保护区区牌5块,界碑295块,解说性标示牌30座,界桩和分区桩建设488个。
草畜平衡建设稳步推进。通过限牧保湿全州共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5.3亿元,实施退牧还草3281.19万亩,其中,禁牧1178.4万亩、休牧2102.79万亩;通过种草养湿共建设人工草地279.4万亩(含粮草轮作),围栏草地3153万亩,实施草原灭鼠治虫3150万亩(次)。
自然湿地保护率逐步提高。通过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十二五”期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湿地面积较2000年提高32%;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禽得到较好保护,并使80%的其它野生动物和70%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我州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有4个湿地保护区和1个湿地公园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总编制人数88人,现有管理和科研人员34人,保护区的权属得到落实,日常巡护和管理已有序开展。
湿地生态系统有所改善。湿地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共实施围堵(填沟)还湿608处,恢复草坪9975亩,湿地恢复12.235万亩,增加湿地面积1.3%;全州省级草地四县沙化治理面积39.23万亩(巩固治理面积12.71万亩),占全州沙化面积的13.9%。随着国家、省级投入和治理力度加大,湿地萎缩、土地沙化、植被退化趋势减缓,湿地生态功能逐渐恢复,局部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
湿地基础设施得到增强。国家重要湿地、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提高了保护区管护能力,使保护区内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州建设保护站8个、水文监测点4个、微气象自动观测站2个,已制作保护区区牌5块,界碑295块,解说性标示牌30座,界桩和分区桩建设488个。
草畜平衡建设稳步推进。通过限牧保湿全州共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5.3亿元,实施退牧还草3281.19万亩,其中,禁牧1178.4万亩、休牧2102.79万亩;通过种草养湿共建设人工草地279.4万亩(含粮草轮作),围栏草地3153万亩,实施草原灭鼠治虫3150万亩(次)。
自然湿地保护率逐步提高。通过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十二五”期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湿地面积较2000年提高32%;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禽得到较好保护,并使80%的其它野生动物和70%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