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业
1、国家种粮直补、良种推广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地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水稻直补每亩20元;农资综合直补每亩69元;水稻、小麦良种补贴每亩分别为15元和10元;棉花良种补贴每亩15元;油菜良种补贴每亩10元。项目由农业部门商财政部门联合上报。2、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1996年国家开始在粮食主产省以地市为单位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项目,通过基地建设,促使项目区的育种和良种繁育能力不断增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该项目设计总投资1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补助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发改委商农业部门联合上报和组织实施。3、国家长江流域油菜生产基地项目。1999年国家开始每年安排中央资金在长江流域油菜生产省建设“双低”油菜生产基地,项目以地市为单位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设内容为良种繁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病虫害防治和土肥监测等设施。项目设计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000~3000万元。项目由发改委商农业部门联合上报和组织实施。4、国家种植业种子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种子工程”总体规划》,从1996年开始,中央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种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良种基地及种子检测体系等五个方面。项目设计投资300~5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300万元。项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二、养殖业
1、国家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补贴。从2007年开始,国家发改委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生猪规模化饲养和扶持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主要针对标准化养猪场粪污处理、沼气池等基础设施予以扶持和奶牛养殖小区粪污处理、防疫及饲草料基地综合补助,根据养猪场规模,中央分别补助15、30、45万元及以上不等,奶牛场分别补助100、150万及以上不等。项目由发改委商农业行政部门联合申报。 2、国家畜禽良种工程。国家重点扶持国家级、省级畜禽原种、良种场,促进畜禽品种良种供应水平的提高。每个项目设计投资300~500万元,中央扶持100~300万元。项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3、国家水产原良种场项目。一是水产原种场,选择需要保护、利用价值比较大的水生动植物种建设原种场。二是水产良种场,选择当前养殖需求量大、具有发展潜力的养殖品种建设良种场。项目均以在现有省级或条件较好的地市级良种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为主,不搞新建。项目支持额度120~200万元。项目由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4、省级能繁母猪补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所有能繁母猪的养殖户给予直接补贴,每头10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40%,市级财政承担60%。项目由农业部门商财政部门联合上报。5、省级海洋渔业项目。一是海水健康养殖小区建设,要求单个养殖小区面积达500亩以上、亩效益2000元以上。二是重点品种产业化开发,扶持良种培育基地、规模化养殖基地、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海水养殖产品的来料产品、出口产品的精深加工;扶持贮运、保鲜技术等;支持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渔业特色示范村建设,要求示范村渔业产值占全村农业产值的50%以上、养殖亩效益2000元以上等。四是海水产品养殖试点,扶持高效海水养殖新品种,进行生产性试点。项目支持额度50~80万元。项目由县(市)渔业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海洋与渔业局申报。
1、国家种粮直补、良种推广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地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水稻直补每亩20元;农资综合直补每亩69元;水稻、小麦良种补贴每亩分别为15元和10元;棉花良种补贴每亩15元;油菜良种补贴每亩10元。项目由农业部门商财政部门联合上报。2、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1996年国家开始在粮食主产省以地市为单位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项目,通过基地建设,促使项目区的育种和良种繁育能力不断增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该项目设计总投资1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补助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发改委商农业部门联合上报和组织实施。3、国家长江流域油菜生产基地项目。1999年国家开始每年安排中央资金在长江流域油菜生产省建设“双低”油菜生产基地,项目以地市为单位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设内容为良种繁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病虫害防治和土肥监测等设施。项目设计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000~3000万元。项目由发改委商农业部门联合上报和组织实施。4、国家种植业种子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种子工程”总体规划》,从1996年开始,中央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种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良种基地及种子检测体系等五个方面。项目设计投资300~5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300万元。项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二、养殖业
1、国家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补贴。从2007年开始,国家发改委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生猪规模化饲养和扶持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主要针对标准化养猪场粪污处理、沼气池等基础设施予以扶持和奶牛养殖小区粪污处理、防疫及饲草料基地综合补助,根据养猪场规模,中央分别补助15、30、45万元及以上不等,奶牛场分别补助100、150万及以上不等。项目由发改委商农业行政部门联合申报。 2、国家畜禽良种工程。国家重点扶持国家级、省级畜禽原种、良种场,促进畜禽品种良种供应水平的提高。每个项目设计投资300~500万元,中央扶持100~300万元。项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3、国家水产原良种场项目。一是水产原种场,选择需要保护、利用价值比较大的水生动植物种建设原种场。二是水产良种场,选择当前养殖需求量大、具有发展潜力的养殖品种建设良种场。项目均以在现有省级或条件较好的地市级良种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为主,不搞新建。项目支持额度120~200万元。项目由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4、省级能繁母猪补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所有能繁母猪的养殖户给予直接补贴,每头10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40%,市级财政承担60%。项目由农业部门商财政部门联合上报。5、省级海洋渔业项目。一是海水健康养殖小区建设,要求单个养殖小区面积达500亩以上、亩效益2000元以上。二是重点品种产业化开发,扶持良种培育基地、规模化养殖基地、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海水养殖产品的来料产品、出口产品的精深加工;扶持贮运、保鲜技术等;支持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渔业特色示范村建设,要求示范村渔业产值占全村农业产值的50%以上、养殖亩效益2000元以上等。四是海水产品养殖试点,扶持高效海水养殖新品种,进行生产性试点。项目支持额度50~80万元。项目由县(市)渔业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海洋与渔业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