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案:
十四岁时,乐杨说,一次可以,十次呢,他总不可能一直比我考的好,想赢还不容易。
十五岁时,乐杨说,考的好又不能当饭吃。
十六岁时,乐杨说,匈奴未灭何以为家,有种对敌之术,叫打入敌人内部,懂?
十七岁时,乐杨说,我可能要跟匈奴成家了。
十八岁时,乐杨说,我又不是情种,你给我三个月,最多半年,一准忘了。
二十八岁时,乐杨说,十年了,我怎么还没忘。
郑晓新说,喜闻乐见。
这是两个学霸的故事。
乐杨因为与在每次考试中总是因为几分的差距而排在曹易的后面,开始关注起这个人,单方面和曹易开展了学习上的较劲。
还特地为了见这个素未谋面的对手一面特意跑到别人的学校去,只不过搞错了人,把他和一个叫作曹毅的小混混给弄混了。
后来他们在一个学校读书,渐渐相处起来,成为了铁哥们。
随着时间的推移,乐杨发现自己喜欢上曹易了,那颗羞涩的少男心开始蠢蠢欲动。
可又不敢说出口,怕连兄弟都没得做,只能克制着自己待在他身边,小心翼翼的对他好,不让他发现自己的感情。曹易对乐杨也好,但那只是对哥们的好。
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两个人也分开了一段时间,到最后兜兜转转,还是在一起了。从校园到步入社会,他们彼此都没有忘记对方,再次相遇的时候,都知道这一生是摆脱不了这个人了……
“你不吃青椒?”
“没熟。”曹易说。
“食堂的饭都这样,只求温饱,不求质量。”乐杨想就着这个话题说下去,结果对方没下文了。
乐杨无语,他有点理解为什么曹毅这个混混的名气要比这个好学生的大了。
他留意到他桌上放着的那本书,是一本外文原著,光作者名字就老长一串,乐杨记了一会楞是没记住。
“先走了。”这边曹易已经吃完了,乐杨以为他是要放完东西再过来拿书,谁知他放了碗筷后径直出了食堂的门。
等下给他送去好了,他拖过那本书,随手翻了几页,全英文的,不禁肃然起敬,心想果然是大神啊,看这么装B的书却一点装B的气质都没有。
“同学,不好意思啊,这书是我的。”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小个子男生站在他旁边。
乐杨把书还回去,满头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