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多年前的一期《读者》里,有个笑话。
教育处老师怀疑三个学生抽烟,便让他们一个一个的进办公室。第一个进去了,老师让他吃根薯条。只见他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起一根来,放到嘴边时,左手还过来下意识的做了个要点火儿的动作。于是老师让他回班写检查去。他出来后告诉了第二个同学,让他不要这样吃薯条。第二同学心里磨叨了三遍,走进了办公室。还是吃薯条,只见他终于用右手食指和大拇指捏起了一根,然后在嘴里咬了一小口。他不好意思在老师面前吃完,于是捏着薯条的那只手靠在右腿旁。老师刚要让他走,结果只见他用中指弹了两下那个薯条。于是也被勒令回班写检查。第三个学生进办公室前,已经将前两位的动作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了。于是他顺顺当当的在老师面前很自然的吃了多半根薯条。这时,就在他要将最后那一小截薯条放进嘴里时,老师喊了一声“校长来啦”!只见他吓得立马把薯条仍在地上,然后还拿脚碾了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