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马贵将吧 关注:5,525贴子:71,311

现在是每画都高能啊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各种爆炸剧情…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2-14 11:32回复
    不得不说西瓜最近真是跟受什么刺激了似的…哦对今天情人节…大家有没有和西瓜一样受刺激的?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6-02-14 11:33
    收起回复
      咳咳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西瓜到底想塑造一个什么样的有马。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6-02-14 11:34
      回复
        ╮(╯▽╰)╭唉,jack中的清纯少年去哪了?


        IP属地:山东4楼2016-02-14 11:36
        收起回复
          现在对于有马的疑点太多了,西瓜画的有关有马的剧情给我一种感觉,说了很多事但其实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2-14 11:36
          回复
            西瓜对于有马的塑造真的让我略迷,但不能说不成功,毕竟还没完结而且有马还有这么一票粉丝。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6-02-14 11:41
            回复
              对于有马一些疑点我就稍稍写一下。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6-02-14 11:42
              收起回复
                一,有马到底是人还是喰种
                这就是讨论的最多的一个话题了吧。如果有马是人,那他为什么这么强,虽说可以用西瓜的“天才”来勉强解释,但还有一个点,就是有马属于V组织。而V组织的定义我们更不清楚,到底是只有喰种还是人类喰种都有的组织,最新的这一话又表明V组织的喰种不会被检测门发现,所以对于有马是不是喰种这事真的挺迷的。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6-02-14 11:50
                回复
                  但硬要说有马是喰种的话还是证据不足啊。有马曾经被金木划伤了脸,没有马上恢复,这和喰种恢复力很好不符啊。那个伤口很小,不管是用库因克还是赫子尚的,只要是喰种就应该马上恢复才对。更何况有马在ccg参加过宴会的啊,就是亚门升职的大会上,有马是拿了一杯酒的,喰种不能喝酒的啊。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6-02-14 11:57
                  收起回复
                    这个观点很有趣哎,不过楼主得先去写会作业了…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6-02-14 12:01
                    回复
                      64话出来了;http://tieba.baidu.com/p/4352173156


                      IP属地:山东11楼2016-02-14 12:21
                      回复
                        说不定二福是青铜插在v的卧底,有马是ccg插在v的卧底


                        IP属地:宁夏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2-14 13:12
                        收起回复
                          分析什么看看参考一下就好 别太当真 西瓜打脸的手速又不是不知道...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6-02-14 13:15
                          收起回复
                            我觉得西瓜有玩贴吧,还经常看读者分析好能打脸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6-02-14 13:56
                            回复
                              有马不能黑啊西瓜还我呆萌小纯马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6-02-14 13: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