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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经论中关于“依法不依人”的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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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师兄单问四依法中“依法不依人”中的“法”指的是什么?看了一下回复,大至可分为两种回答,且有原经论引文作依据。
  一种是引用南本《大般涅槃经》中的一段经文:“佛言:善男子,依法者,即是如来大般涅槃,一切佛法即是法性,是法性者即是如来,是故如来常住不变。若复有言如来无常,是人不知不见法性。若不知见是法性者,不应依止。如上所说四人出世护持法者,应当证知而为依止。何以故?是人善解如来微密深奥藏故。能知如来常住不变。若言如来无常变易,无有是处。如是四人即名如来。何以故?是人能解如来密语及能说故。若有人能了知如来甚深密藏,及知如来常住不变,如是之人若为利养,说言如来是无常者,无有是处。如是之人尚可依止,何况不依是四种人?依法者即是法性,不依人者即是声闻。法性者即是如来,声闻者即是有为。如来者即是常住,有为者即是无常。善男子,若人破戒为利养故,说言如来无常变易,如是之人所不应依。善男子,是名定义。”说“依法不依人”中的“法”指的是法性,即诸法之真实体性。
  另一种是引用《大智度论》中的一段文字:“如佛欲入涅槃时,语诸比丘:‘从今日,应依法不依人,应依义不依语,应依智不依识,应依了义经不依未了义。’依法者,法有十二部,应随此法,不应随人。”说“依法不依人”中的“法”指的是十二部经法。
  这两种说法到底谁正确呢?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再来读读三段经文。
  “云何依法不依于人?人者,摄取人见、作者、受者;法者,解无人见、作者、受者。人者,凡夫善人、信行人、法行人、八人、须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罗汉人、辟支佛人、菩萨人,一人出世多所利益多人受乐,怜愍世间生大悲心,于人天中多所余润,所谓佛世尊——如是等名,佛依世谛为化众生故作是说。若有摄取如是见者,是谓依人。如来为化摄人见者故,说依法不依于人。是法性者,不变不易,无作非作,无住不住,一切平等,等亦平等,不平等者亦复平等,无思无缘得正决定,于一切法无别无异,性相无碍犹如虚空,是名法性。若有依止是法性者,终不复离一相之法。入是门者观一切法同一法性,是故说言依一切法不依于人。舍利弗,是名菩萨摩诃萨四依无尽。”(摘自《无尽意菩萨经》)
   “复次,行者依法不依人。何以故?若佛法中实有人者,无有清净得解脱者。而一切法无我无人,但随俗故说有人有我。以是故,行者依法不依人。所谓法者,诸法之性;法性者,无生性;是无生性者,毕竟空;是毕竟空者,不可说者是。何以故?以语说法,法中无语,语中无法。语则是无语相,一切语言非语言相。以是故经说:“无示无说,是名佛法。”行者以天耳闻诸佛法,若人若法不生著见。若分别二相,非为佛法;若无二相,则是佛法。”(摘自《禅法要解经》)
  上述两段经文开示的是为了离“人见”,故说“依法不依人”。也指出了“法”,即是诸法如实之性。
  “菩萨贵法,依法不依非法。何等为法?法名离染,法名无相,法名无为,法名无归处,法名无生无起无得,法名无比。于是法中以相分别,取舍戏论是名非法。”(摘自《自在王菩萨经》)
  这段经文中说“依法不依非法”。其实,“人见”就是非法,也指出了“法”,即是诸法真实体性。
  这样看来,四依法中“依法不依人”中的“法”应该指的是诸法真实体性。而《大智度论》中说的指十二部经法,似乎就不对了。
  末学认为两种说法都对。四依法“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本自一整体,我们把《大智度论》中所指的“十二部经法”,放入四依法中,以窥全貌,还有争议乎?


IP属地:湖北1楼2016-02-11 12: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