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吧 关注:185,739贴子:7,074,952

【记录】我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其实,许多事从一开始就已料到了结局,
往后所有的折腾 都不过只是为了拖延散场的时间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2-02 08:52回复
    2016年的11月16号,来这里上班的第一天 我遇到了他 刚看到他的第一眼 我对他就有不一样的感觉 哪个时候我知道 我自己已经喜欢上他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6-02-02 08:55
    回复
      直到12月16号 我才知道他有女朋友 而且他女朋友还是我同事 真是造物弄人 天底下有那么巧的事吗 可是我还是抵挡不住喜欢他的心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6-02-02 08:56
      回复
        其实我小时候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拆散别人家庭的人,我不想我也成为这样的人,可是我是真的真的好喜欢他,喜欢到无法自拔。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6-02-02 08:58
        回复
          有一天,和他还有他几个朋友,一起去唱歌 他跟我说他朋友喜欢我 要我跟他朋友试着交往一下 当时我很生气 只是回了他一句 我对爱情 绝不将就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2-02 09:00
          回复
            他也没说什么 可是就是因为那次唱歌 他两个玩的好的兄弟都喜欢我 私底下跟我说 想和我在一起 我并没有跟他们其中的那个在一起 只是利用他们对我的喜欢 更加好的接近我喜欢的人 我知道这样做我很过分 但是我没有办法 如果不这样 我没法更多的了解他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6-02-02 09:03
            回复
              我听他朋友说 他对待这段感情是真的 他是真的很喜欢他女朋友 因为他现在已经25岁了 需要考虑的是结婚 而他女朋友和我一样才19岁 是个胖胖的女孩 其实我真搞不懂 为什么他会喜欢他女朋友而不喜欢我呢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6-02-02 09:07
              回复
                我把对他的爱一直藏在心里 直到我离开公司的那天 那天晚上他朋友乔迁之喜 请我们吃饭 他喝醉了 我便跟把他送回宿舍 后来他朋友拉我在他们宿舍说话 聊天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6-02-02 09:10
                回复
                  他朋友对我说:女人要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而不是自己爱的 那样会很幸苦 。这些我都知道 可是我就是无法自拔的想和他在一起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6-02-02 09:11
                  回复
                    他朋友还说其实他们早就看出我喜欢他 只是没说出来 还说只要我愿意回头他还是会义无反顾的爱我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6-02-02 09:13
                    回复
                      然后聊了没几句 我看到他已经睡着了 便找借口回家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6-02-02 09:14
                      回复
                        回到家我回想起这几个月里 他对我像朋友一样关心 跟我介绍男朋友 有意无意的叫我一起出去玩 虽然还有他朋友和他媳妇 他还有意无意的摸我的头 说我怎么那么可爱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6-02-02 09:16
                        回复
                          都没人吗一个人直播没意思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6-02-02 09:16
                          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6-02-02 09:17
                            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6-02-02 09: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