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孝炳,宁波海事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保全错误的赔偿金额应当依法合理确定
【案情】
2012年2月22日,陈世伟以陈云青未按双方签订的油船建造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交船等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陈云青银行存款650万元,并由案外人提供65万元现金担保。翌日法院裁定予以准许,实际冻结银行存款650万元。同年3月,陈世伟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云青承担因违约给其造成的船期损失570万元等共计650万元,审理过程中,陈云青以提供在建油船作为担保为由申请解除对其银行存款的冻结,因陈世伟不认可,法院未予准许。经四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于2013年5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云青逾期交付船舶构成违约并赔偿违约金906000元,对于陈世伟主张的570万元船期损失不予认定。陈世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13年9月9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10月,陈云青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世伟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损失2177834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保全错误的赔偿金额应当依法合理确定
【案情】
2012年2月22日,陈世伟以陈云青未按双方签订的油船建造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交船等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陈云青银行存款650万元,并由案外人提供65万元现金担保。翌日法院裁定予以准许,实际冻结银行存款650万元。同年3月,陈世伟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云青承担因违约给其造成的船期损失570万元等共计650万元,审理过程中,陈云青以提供在建油船作为担保为由申请解除对其银行存款的冻结,因陈世伟不认可,法院未予准许。经四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于2013年5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云青逾期交付船舶构成违约并赔偿违约金906000元,对于陈世伟主张的570万元船期损失不予认定。陈世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13年9月9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10月,陈云青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世伟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损失21778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