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已经形成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主要有:网络借贷模式、债权转让模式、收益权转让模式。那么这三种模式是如何进行运作的呢?
一、网贷模式
1.融资租赁公司与平台通过协议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平台寻求借贷资金;
2.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项目借款信息以借款标形式在平台上向投资者展示,内容包括融资租赁项目信息、借款额度、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措施(若有)等;
3.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签订投资者出借资金及借款人借款资金托管协议,向投资者明确表明平台不接触投资者和借款人资金;
4.投资者对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标进行投标,中标后将资金汇入第三方支付公司对资金进行托管;
5.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据平台的指令向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贷款资金;
6.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项目的收益(本金与利息)按照平台指令汇入第三方支付公司;
7.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据平台指令将租赁项目的收益(本金与利息)归还投资者,本次网络借贷活动结束。
二、债权转让模式
1.平台对融资租赁项目(承租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确定融资租赁项目可行性;
2.平台将融资租赁项目债权转让信息向投资者展示,投资者确定是否投资;
3.融资租赁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投资人成为新的债权人,融资租赁公司退出与承租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
4.投资人向第三方支付公司交付投资资金;
5.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据平台的指令,将投资资金向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融资租赁公司获得债权转让资金;
6.承租企业向第三方支付公司交付租金;
7.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据平台指令,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收益(承租人交付的租金)。
附加说明:
1.平台有可能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另行提供担保;
2.平台会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将投资者资金及承租企业还款资金交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并对融资租赁企业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该项资金进行监督。
3.平台在承租人不能按期如约支付租金时,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对债权进行回购。
三、收益权转让模式
1.融资租赁企业对承租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交付租赁设备与承租企业;
2.平台将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息在平台进行展示;
3.投资人根据平台上展示的收益权转让信息决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
4.投资人向第三方支付公司交付《收益权转让合同》对价资金即收益权转让款;
5.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收益权转让款发放与融资租赁公司;
6.承租企业向第三方支付公司交付租金收益;
7.第三方支付公司向投资人支付租金收益,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附加说明:
1.平台有可能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另行提供担保;
2.平台会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将投资者对价资金及承租企业交付的租金收益交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并对融资租赁企业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该项资金进行监督;
3.平台在承租人不能按期如约支付租金收益时,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对收益权进行回购。
四、业界代表—红象金融
红象金融于2014年在广州注册成立,其业务模式是专注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转让,为租赁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国内首家专注于融资租赁领域的互联网理财平台。
在债权转让模式的具体操作上,红象金融作为信息中介方,不参与融资租赁公司与个人的资金交易,融资租赁公司与个人投资者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汇付天下直接进行应收租金债权转让。
红象金融还为融资租赁公司打造了租赁资产分销体系,不仅通过自有平台,同时开拓更多的分销渠道,包括银行、信托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等进行分销,更高效地为租赁公司盘活存量资产。

红象金融已与多家优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展开合作,了解租赁公司需求,深耕融资租赁行业资产,并获得融资租赁公司的广泛认可,被誉为“融资租赁领域的互联网金融第一品牌”。
从规模较大业内知名的环球租赁、宝信租赁,到在细分行业极具深厚底蕴的安徽德通租赁、上海理盛租赁,均成功通过红象金融完成了近千笔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