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6日上午8时连云港看守所拘留人员刘某病危在120送去医院的路上死亡并且死因不明。16日下午1时连云港通知刘某的亲属死亡的噩耗。17日晚间刘某的亲属从福建赶来连云港,18日上午看守所的高政委和邵副所长到酒店看望刘某的家属,致以慰问,刘某家属希望能够先见到亲人最后一面。看守所的高政委也理解家属的心情,立马接待死者家属去殡仪馆见刘某的遗体,并且提出2个要求:1.不能拍照因为殡仪馆有其他的遗体所以不方便2.保持家属的情绪控制。刘某的亲属急切见到亲人被逼无奈只得答应了下来。到了殡仪馆,看到刘某遗体从冰柜里面被拉出来的时候,家属早已泪流满面。打开包裹尸体的布条,刘某的头部有明显外部创伤,眼睛四周有很严重的黑眼圈,嘴巴微张,胸部到肩膀布满密密麻麻青紫色的皮肤,腿部明显发白。看完遗体以后家属情绪非常伤心,看守所的人员便随刘某的亲属回到酒店。高政委表示这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大家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代表看守所表示遗憾。刘某的亲属情绪比较低落,询问邵副所长能否给到家属一份刘某在看守所里死前经过以及看守所的抢救过程,医院的病例,以及医院和看守所的监控录像。邵所长欣然接受,并且说明材料非常多,需要刘某的亲属花很长的时间来看。等到下午刘某的亲属携当地律师到看守所进行第一次正式接触,高政委和邵副所长接待了亲属。让刘某的家属提出需求。刘某的亲属提出需要刘某在看守所死前的经过和看守所抢救的过程,医院检查的情况用书面的文本给到亲属。高政委立马就反驳,这是我们内部的东西,现在案件以经有市公安局在调查不方便给予。只能口头介绍死亡经过:16年1月15日上午8时,刘某接受法院提审后冲洗了冷水澡,在后续几小时内咳嗽不止,给看守所值班人员反映,值班人员立马安排看守所的医生进行治疗,开了药给刘某。刘某吃过药以后病情并未好转。下午5时看守所人员才把刘某送往连云港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医院拍了x片,发现肺部有阴影,建议打点滴治疗,后面检查了体温,血压,血常规都正常,所以就拿了医院开的药就把刘某带回看守所治疗。16日早上8时刘某病情加重,看守所医生上前了解病情,刘某就已倒下,我们立刻拨打120急救,送往医院的途中就猝死了,我们都尽力了。刘某亲属听后完全不能接受,要求调查案件人员要省级的检察院和法院来调查。高政委听后说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调查事件是在我们连云港,所以要等连云港的人员调查结果出来,如果你们不满意你们才可以到省级去案件复合。后来的交流非常的不愉快,看守所领导不愿意出具任何和死者有关的死亡说明,刘某亲属无奈只好先回酒店。因为死亡时间已经过长,死者亲属的朋友给其建议尽快做尸检,不然有一些特殊的病因在3天内蛋白质和细胞会退化是查不出死因的。所以刘某亲属要求看守所尽快做尸检。1月22日下午3时才做的尸检。在期间多次协商也未能给家属一个死因交代,一直敷衍说是市局调查内部情况不允许外部知道,作为死者的家属我们竟然没有权利知道死者的死因以及死亡的过程?真是天大的笑话。在刘某死亡后的第九天1月25日,看守所所长一直闭门不见对外称其非常忙,看押人员在看守所里死亡,身为一个所长竟然不闻不问,连一个慰问电话也没有给死者亲属打一个,这就是你们对待事情的态度?还有没有人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