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声明本帖是承接某司礼监同事的坑,故而在先前的贴游中报名的玩家是拥有其相应国家优先权的,数据和已有信息大体照搬,仅此而已,以下是搬运的十条规则:
一.和平时期:内政3-军事2-外交2
二.战争时期:内政2-军事3-外交2
三·傀儡国,自治领,总督府等:内政,外交-1(且只能同宗主国外交)
四.列强:军事条数额外+1
五.美国和平时期军事条数-1,战争时期军事条数额外+1(即差距为2)
六·有事最好找副系统,不要直接找系统。只能找系统的事情除外。
七.条约内容必须公开内容,密约可不公布,但违反密约的惩罚远远低于违背公开的条约。
八.每个玩家拥有重选一次国家的机会。
九.秘密行动需占用指令,如军事秘密行动即在一条军事内容中输入“秘密指令”,然后将实际内容告诉系统。(密约则占用外交条数)
十,两军交战时,双方将行动计划及战术战略告知系统。(需占用军事条数,国策中输入“战术指挥”)
一.和平时期:内政3-军事2-外交2
二.战争时期:内政2-军事3-外交2
三·傀儡国,自治领,总督府等:内政,外交-1(且只能同宗主国外交)
四.列强:军事条数额外+1
五.美国和平时期军事条数-1,战争时期军事条数额外+1(即差距为2)
六·有事最好找副系统,不要直接找系统。只能找系统的事情除外。
七.条约内容必须公开内容,密约可不公布,但违反密约的惩罚远远低于违背公开的条约。
八.每个玩家拥有重选一次国家的机会。
九.秘密行动需占用指令,如军事秘密行动即在一条军事内容中输入“秘密指令”,然后将实际内容告诉系统。(密约则占用外交条数)
十,两军交战时,双方将行动计划及战术战略告知系统。(需占用军事条数,国策中输入“战术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