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田总领事惠鉴:
顷守田院长来锦述达,尊酷爱和平,与松龄之素志不谋而合,特提出鄙见如下:
1、张上将军及张汉卿军长之生命,松龄以私交及道德上关系,当绝对的保全。即东省其他方面,亦同此心理。
2、张上将军财产之处分,应由省议会各法团及本军重要军官会议决定。如认其有功东省,遗爱在民,则予以保全;如认为剥民脂膏,非法取得,则予以没收。松龄将实行民治,此事绝不敢专断。但张上将军及张军长因没收财产而经济上压迫时,松龄竭个人能力以维持其生活。
3、以上之条件,须张上将军不在巨流河一带抵抗为有效。
4、闻张上将军有欲焚毁兵工厂及市街房屋之说,烦为转告勿出此结怨与民之举,倘结怨过深,无异于自促寿命。勿持金钱富有,失败后入租界或赴外国庇享乐。汤化龙之害于美洲,谭浩明遇刺于上海,可为殷鉴。特尽肺腑忠言,勿视为恫吓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