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翰一书》第七章第七节(1611年审定英王詹姆士钦定版):“因为天国里作见证有三:父,道,圣灵。这样三归一。”然而这一经文在绝大多数重新修订的《圣经》版本中已经被删除,因为人们发现他并非来自《圣经》原稿,而是后人添加的e
2,《马太福音》(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义给他们施洗。
3《》哥林多后书》(13:13—14):“众圣徒都问你们安。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同在!”
4《哥林多前书》(12:4-6)“恩赐原有分别,圣灵确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确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是你确是一位,在众人面前运行一切的事。”
2,3,4中,仅仅分别提到了各自之名,而并没有提到三位一体,也没有证明三位一体在存在,时间,知识,力量,地位,状况等各方面完全相等。
5,“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创世纪》1:26)部分基督教神学家们据此主张:耶和华在使用第一人称自述时使用的复数是一种强调的复数,意味着耶和华的伟大,庄严和荣耀。基督教学者们解释这意示了神力的完美或者耶和华的全能。部分人成为尊重的复数,在语法中,它被提及为庄严的复数,这种现象在许多语言中都存在,许多君王在传统上自称也是使用复数形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