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汶上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于近期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律师沟通协作的暂行办法(试行)》。
《暂行办法》共十一条,从制定的主要目的、依据,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享有的阅卷、取证、建议、证据材料提交等权利,以及律师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院、律师与检查官应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并健全完善了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促进公正严格执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了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的发展。
《暂行办法》共十一条,从制定的主要目的、依据,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享有的阅卷、取证、建议、证据材料提交等权利,以及律师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院、律师与检查官应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并健全完善了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促进公正严格执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了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