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天下: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力有多大?
对(2014)浙绍民终字第119号判决书的解读
[导读]:
事实描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未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向劳动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院观点:
一、本案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亦未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向上诉人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即表明本案竞业限制条款对于劳动者而言,仅有义务而无相应权利,有违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本案的竞业限制条款,仅约定了劳动者的义务,而无相对应的权利,可视为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也即本案竞业限制条款依法应为无效,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案件延伸:
情形一:对于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
观点:劳动者可以按约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情形二:对于约定竞业限制,未约定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
观点: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情形三:对于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企业未支付经济补偿的,
观点:竞业限制应属无效;劳动者可以找工作了!
情形四:对于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违约的
观点:企业赶紧启动争议处理,可以停止支付经济补偿!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后附判决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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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描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未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向劳动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院观点:
一、本案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亦未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向上诉人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即表明本案竞业限制条款对于劳动者而言,仅有义务而无相应权利,有违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本案的竞业限制条款,仅约定了劳动者的义务,而无相对应的权利,可视为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也即本案竞业限制条款依法应为无效,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案件延伸:
情形一:对于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
观点:劳动者可以按约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情形二:对于约定竞业限制,未约定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
观点: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情形三:对于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企业未支付经济补偿的,
观点:竞业限制应属无效;劳动者可以找工作了!
情形四:对于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的,但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违约的
观点:企业赶紧启动争议处理,可以停止支付经济补偿!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后附判决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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