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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物演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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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6-01-22 13:22回复


    3楼2016-01-2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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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哲学上所谓的“存在”仅指感知中的对象之总和。
      【一般认为,存在或在是对存在者或在者的观念抽象,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出了在者。对象未必是个别的,最原始的对象对于原始主体而言,一定是均质的,无差别的,亦即直接就呈现为在,而不是呈现为分化形态的在者。观念中的在,不是通过对众多在者加以艰深的抽象才在,而是先验的沉淀在意识深层中的一个无意识基底。所以,一般的主体通常不会对普遍的在发生惊异,反倒时常对个别的在者发生惊异。海德格尔说,从在者中引申不出在,是说对了的,但由于他不明白从在如何引申出在者,结果导致他的“此在”及其“澄明的临场”都不免陷入了无来由的黑暗背景中。】
      由于“感知”为何物尚属疑窦,故而对象以及对象的总和是否等同于存在物和自然存在则亦属疑窦。换言之,一旦对存在设问,那“存在”已是设问者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了。
      所以,既往的哲学在通义上一概被囊括于形而上学之中,实不为误。也所以,概括说来,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对象的总和来研究乃为自然哲学,而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感知的总和来反思乃为逻辑学。尽管两门学问全然不同,但所究诘的却是同一种东西的两个方面。
      有鉴于此,立刻去分辨存在究竟是在主观之内还是在主观之外已无意义,因为分辨后的存在与未加分辨的存在并无任何异样或不同,反正无论如何你只能面对这样一种存在。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类分辨事宜暂且也着实无从下手。
      令人诧异的倒是,存在就存在着,何必多此一问。显然,这里有一个不得不问的缘由。
      也就是说,在对“存在”发生哲学性的惊异和探问之前,先有一个何须惊异以及何须设问的问题存在。【亚里士多德曾说:“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引自《形而上学》)。可也正因一切都起于这惊异,才使惊异本身不再被惊异。】
      故,哲学上的第一设问或设问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存在者的设问者何以要追问存在?


      4楼2016-01-2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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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然而,何谓存在的相对性?即是问:存在相对于什么而存在?
        答曰:存在只能相对于存在自身而存在。因为存在之外无存在可言。是故,巴门尼德曾说:“存在是一”,但在这句话里,存在的相对性仅是暗含的、潜在的;还是老子说得明快:“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即存在的相对性主要表达为在纵向演动上的层层相依和步步分化,或者说,存在相对于存在而衍存。【这对于作为对象的存在者和作为设问主体的存在者一律适用,正是由于设问者处在足以体查自身与对象的设问关系,却全然不知自身与对象的非设问关系,才造成既往哲学的种种困惑。(补充说明一下,像“衍存”这样的自拟专用词,其定义已在前后文中给出,即指上述那种“层层相依”和“步步分化”的自发续存状态或物存实现状态。在往后的行文中,我自当尽量避免使用这类未能及时给出专注的新概念,万一仍有脱漏,敬请读者依照此例消化之。)】
        如果一定要为整个存在体系设置一个“绝对”的背景,那么,可以说,只有存在的相对性或相对性的存在是绝对的。
        此乃存在的相对性之真谛,也是存在的统一性之根源。
        但不是存在的根源。


        7楼2016-01-2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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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我们假设:宇宙的那个本原存在,一开始就有一个自身存在效价不足的本性与存在同在。因为,可以这样证明:如果它的存在效价是十足的、完满的,则它的存在就应该是绝对稳定的、永恒不变的。然而,任何一个具体的存在者终于不免要流逝、变迁、转化、灭归,可见一切存在者都暗含着一个使之难以存在下去的缺憾,这个不得不发生流变的缺憾就是存在效价不足的证据。
          我们再假设:宇宙的那些后衍性存在终于都不能将自身得以存在的那个存在效价丢光。因为,也可以提出证明:任何存在者,即使由于自身的存在效价不足而必趋消逝,它终究不会失灭到一无所存的程度,它或者让自身向前转化为另一种存在形式,或者向后灭归为自身存在以先的某种前体存在形式。总之,无论是向前抑或向后,它总不免有所保留,而不会从此一无所有,这个转化保留的实现就是存在效价不能告竭的证据。
          在这里,存在的“效价”被定义为:
          a.它是一切存在者的可存在程度的内在指标,或者说是一个有关存在效力的参数;
          b.它通过其程度或效力上的差异,决定着存在物的稳定性或不稳定性;
          c.从存在的失稳状态可以反映出它不是一个恒定的要素,而是一个自变量。


          11楼2016-01-28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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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我们不妨把这个既不能圆满也不能尽失的“存在效价”改称为“存在度”,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存在之所以存在的问题予以量化。假定,绝对稳定以至永存的存在度为1,绝对失稳以至失存的存在度为0,那么,现实的存在则必然一概处于这个存在度的从0到1的区间之内。由于依据上述之证明,存在度最大的存在效价只能<1,或者说只能趋近于1;而存在度最小的存在效价只能>0,或者说只能趋近于0;因而现实的存在度区间就应该被修正在(0,1)的合理范围之内。【也许,将存在度区间(即“有限衍存区间”)设定为(0,-1)才显得更精确。因为,假若把质量态宇宙发生前的能量态奇点视为零点,而这个零点又恰恰是属性发生的起点的话,那么,如后所述,该点也就必然成为存在度的最高点或存在效价的最大值,然则存在度的衰变只能呈现为负数。依据这个表述方式,我在本书第三十四章、第七十章和第一百二十五章里所给出的平面直角坐标系(注意:它实际上仅仅是一个示意图)就应当统统从第一象限移至第四象限,让其纵轴成为两个反比函数变量的负向指标,并让时间横轴与存在阈常量等位线相重叠。我之所以采用第一象限的正值陈述,乃是取其比较符合常理、比较简易、也比较清晰的优点。】
            存在的相对性就在这个有限的区间内成立,而存在的有限性正是存在相对性的现象形态和观念形态。换言之,存在的有限性并不在于它有一系列空间上或时间上的限度,而在于它有一个存在内涵的限度——即在什么“存在程度”上存在的“度”的规定。【这就是康德第一组二律背反命题的题解所在】


            12楼2016-01-28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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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这样一个存在度区间的设定,恰好与物质必然不灭和物质必然衍动的两项基本 定理相吻合。
              如果继续从这两项定理推导,即:
              A.抽象的存在是绝对的、不灭的、永恒的;【此项定理的可成立性与前述之“相对性存在是存在的绝对规定和绝对形式”或“存在相对于存在而衍存”在概念上同一】
              B.具体的存在是相对的、自逝的、流变的;【当现代物理学将既往代表着绝对存在的宇宙视为一个具体存在者时,宇宙亦有生有灭,此即爱因斯坦以来的“有限无界的宇宙模型”】
              则:
              基于A项,抽象的总体存在之存在效价或存在度是绝对的、守恒的,不能增多也不能减少的;
              基于B项,具体的个别存在之存在效价或存在度是相对的、分有的,可能偏多也可能偏少的;
              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总体存在效价在具体存在者之间如何分布的问题。一般看来,拿不同的存在物进行比较,其存在稳定性具有很大的差异,这种现象提示,一切不同形态的具体存在者,就其保持特定的存在方式而言,必有一个与之相关的具体存在度,高于或低于这个“度”的规定,它就不能以这种特定形式继续存在下去。很明显,这里所谓的“存在度”,就是抽象化了的总体存在效价的分散表达或具体实现。


              13楼2016-01-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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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考察存在度在自然存在系统中的分布,不外有如下五种可能:
                A.紊乱分布。即各存在物的相对稳定性杂乱无序。这种情形多见于在不同物体之间随机散漫的进行比较,而一概无视观察对象之间的可能相关联系。此属俗常意识状态,与研究无涉,故而不在讨论之列;
                B.均等分布。即各存在物的相对稳定性基本划一。这种情形多见于共时性的同类群体之内,呈现为标准差较小的正态分布。此点明确,无庸探讨;
                C.波动分布。即各存在物的相对稳定性呈现出周期性的波动状态。一般来说,任何存在物的存在力度或生存力度似乎都在一条先升后降的抛物曲线上波荡,因而没有可比较性。它仅仅表明,任何存在形态的存在度都是有限的;(严格说来,它其实只是后述之属性代偿的晚近现象形态,而并不代表存在度本身的动势。参阅第二十三章。)
                D.趋升分布。即各存在物的相对稳定性在其发生序列上呈递增趋势。譬如达尔文局限于生物系统内观察各物种之间的变异衍生关系所提出的“生物进化论”观点,在其“适者生存”的理念中含蓄着物种存在度或生存度愈来愈强化的倾向;
                E.趋降分布。即各存在物的相对稳定性在其发生序列上呈递减趋势。亦即物存形态的演运过程同时就是一个各级衍存者的存在度逐步递减或趋于弱化的过程。这种情形会不会成立?甚至会不会是自然总体存在效价最本质的分布形态?
                为此必须追溯到幽远的宇宙源头及其衍存流程中去。


                14楼2016-01-2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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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依据现代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研究成果,从博物学的总体角度审视,宇宙之演化呈现出如下一系列物态递变的梯度:
                  衍存梯度示意图
                  (或可视为一种新的本体论模型)
                  ——150亿年以前宇宙尚未爆发的那个“奇点”存在,其稳定在奇点形态上的时空维度暂不可考,它的潜在质量和/或能量是现有一切自然存在物的总和。根据哈勃望远镜观察,宇宙膨胀的加速度状态与其质能分布状态不相称,却与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方程中曾经加入的“宇宙常数”相合,提示宇宙中存在着某种目前尚不为人所知的巨大暗能量;另外,根据史蒂芬?霍金等人的研究,初步估计黑洞等暗物质在总体质量上也远远大于所有恒星的质量之和(参见《时间简史》第94页霍金著),这说明“奇性物质”多于“基本粒子态”物质。如果可以把“暗能量”和“暗物质”视为是最接近于太初“奇点”的存在方式,则提示宇宙物演的基本存态始终是某种前时空的状态;
                  ——宇宙勃兴的一瞬间或最初的某个时段,以亚原子粒子和氢核形态存在的物质即告生成,且永远都是四维宇宙存在的主体形式,所谓氢核就是一枚质子,它既是粒子系列的后衍产物,又是原子系列的前导介质,它们作为完整的亚原子粒子系统,构成了占据着时空态宇宙主体质量的那些处于不同星序的恒星,及其各类变态的膨胀或坍缩天体。以太阳系为例,太阳的质量占太阳系总质量的99.86%,其他所有行星及星际物质的质量之和仅占太阳系总质量的0.14%。这里一开始就表明,一切后续物质或后衍物态将会以怎样大比例的幅度自此衰变下去;
                  ——从大质量恒星衰变为超新星的过程,就是氦和所有较重元素的核由氢核与中子逐步构成的过程,而且,一张元素周期表,在某种程度上既表达着各个元素在时间维度上的迟存顺序,也表达着各个元素在空间或质量维度上的递减态势。亦即前体元素在宇宙中的丰度似乎总比后衍元素为大,譬如周期表上的一号元素氢约占宇宙元素总量的76%左右,二号元素氦约占18%,其余90种天然元素的总存量不超过宇宙元素总质量的百分之一位数。另外,处于周期表前位的各个元素比较稳定,变革它们的核质结构是相当困难的,反之,处于周期表后位的各个元素比较活跃,它们会通过放射性而自动改变其原子结构,最后一位天然元素铀之所以成为制造核弹的首选材料,就是利用了它的不稳定性;
                  ——分子物质即一切化合物的存在,无疑要在有关元素生成之后方能形成,而且,在一般宇宙条件下,由于超高温、超高真空、特别是超强度辐射的离解作用,原子很难结合为分子,即便形成分子也多被离解,因此,规模化的分子物态如行星的出现,已是较为晚近的宇宙产物(譬如,地球大约发生于46亿年前),且在它所绕行的恒星系内终将被老化的红巨星吞没和再离解。即是说,分子物态既迟发于它的前体物质又早亡于它的前体物质;(关于从无机小分子到有机高分子、再到生物大分子的简述,请参阅本卷第四十六章,此处省略不赘。)
                  ——及至生物问世,上述情形更是愈演愈烈。首先,所有生命物质的总合,即所谓的“生物圈”,只是薄薄的在地球表面覆盖了一层,它与地球这样的分子态行星之间,其质量递减的程度是不言而喻的。单细胞及其前体生物形态,发生于35亿年前地球地质史上的太古代和元古代时期,且迄今仍然遍布于地球表面的几乎所有苛刻环境之中,其中的蓝绿藻“唯我独尊地统治地球上的海洋大约达15亿年到20亿年之久”(生物学家老克利夫兰P?希克曼语,见其《动物学大全》),它们作为最原始的初级生物存态,在生物界中的现存总质量照例首屈一指,须知正是它们构成了海洋水生生物的基层食物链,甚至地表土壤的形成及其主要组份中都有各种微生物的参与;
                  ——直到古生代寒武纪,即五亿七千万年前的显生时代,多细胞聚合体的动植物才渐次繁荣起来,然而它们的生灭闪烁之状已如走马灯一般,曾经猖獗一时的巨型卵生爬行动物恐龙,称霸于地球不过一亿八千万年左右就突然间销声匿迹了。而且,在自养型与异养型物种之间,以及在各异养型物种之间,一个更为明确的生物质量递减序列必须与物种进化序列相配合,否则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关系就无从建立。另外,无论是出于何种突发灾变或生态渐变,恐龙的灭绝并未同时引发其他前体低等生物的全面危机,这进一步表明,生理结构和机能状态愈复杂的生命形式,其生存脆弱性愈为严峻。而今,哺乳类动物的出现至多不过七千万年到九千万年,却已经呈现普遍衰态,演至这个阶段,地球上99%以上的物种早在人类问世之前业已绝灭,其中绝灭速率最快的恰恰是那些从脊椎动物到哺乳动物的所谓“高等生物”;
                  ——临末,灵长目内似乎最具能耐的晚级物种“人类”终于粉墨登场了,他们迄今仅有三百万年至五百万年的生存史,作为一个独特的智质变异演化系统,其生物质量无论怎样膨胀也不可能超越以体质变异为特征的中级多细胞生物演化系统,也就是说,这里存在着一个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度,而这个限度就是一切存在者或存在形态终归不能改变自然规定的存在梯度之证明。人类无疑是整个生物系统中最活跃的一系,也是生存方式最动荡的一族,尽管他们眼下看起来还在蓬勃发展,但已经初步流露出衰竭前的过盛危象,这种渐次活化也渐次动摇的情形,早在蓝绿藻和恐龙阶段就已反复显现且呈逐级加剧之态势,人类只不过是把这场自然史上的闹剧推向高潮罢了,由他们缔造出来的一系列环境危机、生态危机、人口危机、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危机以及生物技术可能引发的恐怖前景等等,其实都是这个衍存递弱自然律的现象形态和继续表达。


                  15楼2016-01-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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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上述物存形态之转化和跃迁的直观序列提示,从物理存在到化学存在,再到生物存在乃至“人物”存在,宇宙存续的演化进程的确表达着物态存在效价的某种弱化规律,或者说,自然存在度在世界流变体系中必然呈现为逐层递弱的分布趋势。其基本态势可概括为:
                    a.相对量度递减。即处于演动或跃迁格局中的物态存在,其进位层次的提升必然伴以在位存续的空间质量分布呈反比例减少;
                    b.相对时度递短。即处于演动或跃迁格局中的物态存在,其进位层次的提升必然伴以在位存续的时间跨度分布呈反比例缩短;
                    c.衍存条件递繁。与a项相通,表现为相对依存性上扬,绝对自存性下倾,衍存所须依赖的外在条件随层位之跃迁而呈正比例地激增,亦即在质量递减和物类递增这种依序分化的存在流程中,逐步构成物态演替之势如累卵的叠加根据或弱化层级;
                    d.存变速率递增。与b项相通,表现为物存稳定性下降,物态活跃性上升,变异速率随演动位相的前移而逐渐加快,亦即呈现出跃迁加速度的存续态势或失存态势;
                    e.“自在”存态递失。即愈来愈不能仅仅依据自身单调枯燥的存在本性而存在。所谓“存在本性”就是前述的那个“存在效价”或“存在度”之根本规定。愈原始的存在物其存在度愈高,因而它可以保持某种相对无条件或少条件的存在势力,亦即保持某种相对无活力或缺乏机能的静态存在;【本文沿用“自在”、“自为”等双项式陈旧范畴,意在使其从背反的干瘪的词壳转变为元一的自丰型概念。】
                    f.“自为”存态递强。即愈来愈必须依据自身光怪陆离的存在属性而存在。所谓“存在属性”系指后衍性存在物在其变态演运的进程中所获得的物性质态或活化机能。愈进化的存在物其存在度愈低,相应地,存在本性之缺失换来了存在属性之繁华,因而它可以显示某种相对活跃或较为主动的存在“能力”,亦即不得不借助于日益精巧的求存功能来为日益失落或日益衰弱的“自在”自负其责。【本文之“本性”概念指谓原本之存在性;“属性”概念指谓演化之存在性;可见,一切可以表象的物质不外乎都是物的属性的表象,一切可以言说的物性也不外乎都是对物的属性的言说,甚至那“表象”或“言说”本身亦照例不外乎是物的属性的延展产物,一句话,“物性”(即“物的属性”)本身就是某种相对自演的宇宙进程之体现。(详论见于卷二)】
                    总而言之,从超然于任一自然学科及人文学科的哲学视角来审度纵横延展而又宏阔统一的世界体系,存在效价呈现为分度递降的必然趋势无疑具有最根本的确证性。


                    16楼2016-01-2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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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在此,有必要澄清几个有所特指且容易混淆的概念:
                      “存在”——它不仅表象为一般外延上的所有具体存在者之总和,而且抽象为纵深内涵上的所有具体存在物之源流,而并不与存在物的感应状态或感知状态相关。唯因如此,它才得以从可望而不可及的感性存在逐渐演成(或相对存在为)不可望而可及的理性存在。(此意解于卷二)
                      “存在者”——与“存在物”同义,均指具体的存在物体。不过,虽然尚不能确认何者为存在的“本体”或“质料”,却可推测一切存在物均由某种极简单的本原质料(如某种“始基”粒子或量子)所构成。因此,在本卷中,这些词义并不仅仅是指任一实物单体,而是多指潜在质料相同但存在度内涵相异的类别化了的存在形式或存在形态。【此说虽然类似于自沃尔夫以来的德国哲学之“定在”概念,但其“质的规定性”(黑格尔语)到底是什么?甚至应该问:何谓之“质”?】
                      ——所以,我用“存在形态”或“物态”等词项,意在泛指一切存在的物质或物体,只是更加强调这些存在物的非质料性质及其形式类别。至于造成所有物质或物体的形式化变迁之原因,正是需要我们予以深入探讨的题旨所在。
                      鉴于上述义理,应该不再发生这样的误解:当说到表达某物存在效价的时度或量度之时,却去联想该类物质的单体寿限或个别质量。譬如有些单个基本粒子的闪现仅为百亿分之一秒,有些个体单细胞生物的分裂间期仅为数十分钟,但它们作为一个自然物类的“存在形式”却分别保持了物理学上最坚韧的上百亿年和生物学上最耐久的数十亿年而不衰。


                      17楼2016-01-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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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任一基层存在或前体存在,都是一个倾向于成全或补偿自身不圆满本性的相对残弱单元。
                        所谓“不圆满本性”就是某种先天不足的规定,亦即前述注定<1的存在效价或存在度的具体表达。它可以体现为某种弱势,也可以体现为某种残态,毋宁说残态是弱势的现象,弱势是残态的本质。残弱者不免失稳,失稳者终将失存,由以造成存在形势的动摇。
                        即是说,存在从一开始就难以自持地存在着,即使其原始存在度处在无限趋近于1的最高状态也罢。
                        因此,这个最高点或最高值其实也是后来一切存续必须维系的最低阈限或存在基准,是为“存在阈”。质言之,低于这个阈限的规定,则任何质态的存在皆不能实现,是为“无”的哲学概念。【这里所谓的“无”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无”,而是作为未能实现为某物的“无”,因而是有待实现为某物的潜在,所以才说“有生于无”(老子语)。绝对的“无”与绝对的“有”(或绝对的“存在”)一样,是抽象在存在度分布区间(即第十二章“本体论模型图”里所示的有限衍存区间)之外的空洞。】
                        而克服动摇以避免失存是存在的必然要求和内在倾向。
                        也就是说,追求成全或补偿自身本质性不足的自发倾向就构成“演化”或“发展”的内驱原动力。


                        19楼2016-02-0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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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这种补偿终于落为无效,因为处于更新层位的那个变态了的自身势必要将存在宿性中的缺陷以某种转化形式重复表达出来,甚至使之获得更趋昭彰和放大的效果,从而导致愈益迫切的下一轮补偿要求随之发生。
                          即是说,补偿所造就的物态跃迁或变质仅仅是物态上的,而物自性——指物的不可克服的自失或自缺的“自发衰变”及“自我摧残”之本性——依然如故。
                          为了方便起见,我将“补偿”一词换为“代偿”,以示区别。与前者不同,后者与其对象的关系是内在同质的,或者说代偿的对象就是它本身,而且它与自身的递补关系是一种既不得不补又愈补愈失的窘状,所以,此处的概念断不可与病理生理学或民法中使用该词的意思相混淆。
                          很明显,所谓“愈补愈失”盖出于愈补愈残的缘故,所“失”者,无非是存在效价或存在度之失,是为递弱的渊源和代偿的本质。
                          至于此,代偿的进程与存在的实现已没有区别,因为一切后衍性存在不外都是代偿性存在;再之,代偿的进程与分化的实现也没有区别,因为日益繁复的后衍性存在者正是代偿性分化的产物;由此演成愈弱的物质其种类愈繁的这样一个花花世界。
                          但不可忽略而又特别容易忽略的是,在代偿进程的每一步骤之间都暗含着一个重要而又微妙的区别,那就是故旧存在与代偿存在的度的差异。【这“度”的差异便是“物”的分别和“质”的所在,亦即“度”的流变就是“否定即规定”或“规定即否定”(斯宾诺莎语)。】
                          也就是说,在宇宙存续的演化历程上,存在度作为一个变项势将无可逆转地逐步下滑。或者反过来说也一样,正是由于存在度无可逆转地趋于下倾,才有了代偿函项的相应增势和物存形态的丰化历程。
                          由此达成递弱代偿的创世法则。


                          21楼2016-02-1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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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然而,弱化了的存在是不能存在的,因为最强大的那个本原存在尚且难以永存,故而才有了代偿衍运的必要和现实。所以,如前所述,本原性的强存者其实已经规定了一切后衍性弱存者的基本存在阈限或存在阈。
                            因此,上章所谓的“无效代偿”又必须是有效的,否则一切代偿均不能成立。
                            有鉴于此,我们非得引出一个“代偿效价”或“代偿度”的概念不可,以与“存在效价”或“存在度”的概念相对应。而且,我们还得考察这个代偿效价或代偿度究竟在哪一点上无效,又在哪一点上有效,因为它的无效性已被证明,而它的有效性又不得不予以证明。
                            不待说,所谓代偿效价的有效性只能表达在后衍性存在物在其代偿性衍生进程上所获得的特有属性之中,这些属性的效用就是代偿的效用。
                            “代偿效价”或“代偿度”被定义为:
                            a.它是一切存在物的可存在样态的外在指标,或者说是一个有关存在方式的参数;
                            b.它通过其样态或方式上的差异,标示着存在物的能动性或依存关系;
                            c.从存在系统的变态过程可以反映出它不是一个根本的要素,而是一个因变量。
                            而且,“代偿效价”的递增量一定等于“存在效价”的递减量,亦即二者之和恰好保持在“存在阈”所规定的基准线上,低于此线则使代偿之存续落于失存,高于此线则使代偿之过程早告中止,须知圆满的存在自无代偿之必要。
                            进一步说,也正是由于这项理由,“代偿效价”在本质上一定又全然不能等同于“存在效价”,即代偿的作用既要有效于将弱存者维持在存在阈的规定限度上,又丝毫无助于补偿存在效价之所失,否则上述“代偿落于失存”或“代偿告于中止”的悖逆之局照例不能避免。
                            简言之,代偿既是有效的,又是无效的,有效于补助衍存者的弱化续存,无效于补助衍存者的弱化本性。正是由于代偿效价的这种两重性,才有了自然万物的勃勃生机。
                            由此达成递弱代偿的自然原理。


                            22楼2016-02-1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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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代偿过程虽然无效于追补必趋流失的存在效价,却表达着下位层次对上位层次的派生关系,即是说,下位层次代偿要求的内涵就构成它对上位层次的基本规定。
                              所谓“代偿要求的内涵”,在物体的残态上现象为有待补合的结构位点,在物体的弱质上现象为有待伸展的功能配置。
                              愈残者,结构整合的要求愈高,亦即结构愈为复杂,相应地,为了达成结构内部的依存联系,各残体之间内在的相互感应性能也就必须愈为完备,是为实体结构与功能属性互为表里的本质关系。
                              也就是说,假如没有下位存在的缺憾,上位存在就无由发生。反之,表达着下位层次之残弱性态的具体缺憾正是上位层次的存在基础。补足之,则上位存在得以成立,亦即一切后衍性存在均建构在对其前体存在的代偿关系上,由以形成层层规定的宇宙统一物演体系。
                              当然,所谓“补足”只是针对下位存在的固有性态而言。但下位存在一旦获得补益就同时发生了层位的跃迁,而跃迁者又在新的层位上展现出自身特有的新的缺憾,因此,所有的存在者终于都进行性地继续暴露着各自的残态,由以形成于事无补的代偿衍运进程。
                              属性与结构并行代偿的路径示意图
                              (此图与第十七章之图示重叠,表明分化乃是属性发生和结构整合的前提)
                              总之,若欲了然任何事物的本质规定性,都不可忘记这样一个关键:它正绽放于下位存在或前体存在的失稳因素之中。
                              而对于上位存在或本体存在来说,这个有关自身本质规定的关键位点恰恰处于被完全遮蔽的状态。


                              23楼2016-02-1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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