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1月5日24时开始,石家庄市区就解除了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但灵寿县继续按照《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采取超常措施实施紧急减排的通知》(灵政办发[2015]51号)各项要求执行。
关于限行措施:
严禁大型货车、黄标车进入县城区;
县城区实施工作日限号限行,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节假日除外,如果省市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警响应措施时,按省市要求执行);
新京赞线凡同至滹沱河段继续对大型运输车辆限行。
以上措施执行至2016年3月15日。
石家庄市区目前不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