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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6-01-12 13:10回复
    1645(顺治二年)4月24日,清廷明令各省“俱除匠籍为民”,免征“京班匠价”。官府手工业及官府需用的匠役,均改为雇募制,实行计工给值。这就使手工业者从世袭的匠籍制下解放出来,获得比较自由的身份地位,从而提高了手工业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清初手工业的发展。


    3楼2016-01-1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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