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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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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訖時間 起神宗元豐七年十月盡其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四十九
  帝  號 宋神宗
  年  號 元豐七年(甲子,1084)


IP属地:上海1楼2016-01-08 12:44回复
      冬十月丁卯朔,詔支末鹽鈔三十萬緡,付河東路轉運司市糧草。
      詔湖南邵州武崗縣減將下防拓弩手二百【一】,以其錢糧募土人入溪峒。從鈐轄司請也。
      御史蹇序辰乞令諸路提點刑獄司每季具以論決詳覆大辟事狀以聞,付刑部注籍,點檢案治失誤。詔提點刑獄司季申刑部。
      戊辰,點檢諸陵器物所言:「安陵東有青龍河,越數小澗。用透槽行水,可以篃及三陵下宮,於熙陵之西退入白虎澗,達于洛下。」太史局以為不可,從之。
      詔景靈宮管勾內品雷迪罰銅十斤,送西京灑掃班。坐欲移用美成殿奉祠物,及應宿不直也。
      己巳,駙馬都尉錢景臻對,因謝父知鄆州暄除寶文閣待制。上曰:「暄為郡有聲,朝廷自以才用。」又謝子忱賜名,上曰:「主賢,宜有子也。其勉以學。」(九月戊午,中散大夫、知鄆州錢暄除寶制。)
      同經制熙河蘭會路邊防財用馬申言:「糴買全在冬春之交,乞十月後印給次年鹽鈔,限正月至本路。」戶部言:「若本路豫得鈔,招誘入中,牽制秦鳳等四路鈔價。乞依秦鳳等路,吏部差使臣於正月下旬押赴經制司。」從之。
      詔:「涇原、鄜延兩路發赴城、寨、堡、鎮防秋諸軍,比諸路特早,並與特支錢。」(十一月四日可考。)
      庚午,大名府路安撫司言:「近以修閉水口,發德、博州夫萬二千。今水口已塞,欲因此夫修廂軍營,及築上下水關。」詔:「食庫、館驛舍等令轉運司依先降指揮。其修城,令安撫司具實用人功以聞。」
      權開封府界提點范峋等言:「諸縣尉專捕草市賊盜,及通管縣務,歲下鄉常以百數。若省縣尉,恐一主簿不能辦事,乞依舊存留。」從之。
      吏部言:「宗室子漪換通直郎,年十八。宗室授殿直者,二十聽出官,無文資法。」詔子漪候年二十許出官。
      詔支錢鈔二十萬緡,付河北轉運司市糧草。
      壬申,詔河東經略司:「近諸處雖有牒報,即非大點集。其葭蘆、□堡寨守禦保甲可放散。」
      是日,西夏犯涇原,民多以火死。(二十二日奏。)


    IP属地:上海2楼2016-01-08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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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釋
        【一】詔湖南邵州武崗縣減將下防拓弩手二百「弩」原作「等」。按:宋荊湖南路全、邵、道、永四州皆置弩手,番戍砦柵,見宋史卷一九一兵志,此處「等」顯為「弩」之誤,據改。
        【二】右侍禁楊嵩「右」原作「又」,據上文改。
        【三】禁軍七百文「禁」原作「楚」,據閣本改。
        【四】二百三十二萬緡「三」,宋會要食貨五三之一三作「九」。
        【五】連州軍事推官「事」原作「州」。按宋制,各州有推官、判官,小州或不並置,見宋史卷一六七職官志,連州為軍事州,見宋史卷九○地理志,此處「州」顯為「事」之誤,故改。
        【六】度逐州軍民戶多少及約鄰路民用之數計置「用」字原脫,據宋會要食貨三六之三三補。
        【七】乞借豐國監錢十萬緡為本「乞」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八】詔惟畿南陝西路通商「畿南」,宋會要食貨三○之二五作「在京及開封府界」。
        【九】制御交趾大理九道白衣諸蠻之要路「道」原作「路」,據長編紀事本末卷八七討交趾改。
        【一○】十八處上列地名不足十八處,疑有誤。
        【一一】幸遇聖朝「朝」,長編紀事本末卷八七討交趾作「明」,義長。
        【一二】合作錄黃過門下省覆奏「合」原作「令」,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一之二二改。
        【一三】如今月二十一日所諭「諭」原作「論」,據閣本改。
        【一四】詔提舉官差劉何「詔」字原脫,據宋會要食貨三○之二四補。
        【一五】受朝旨兩項不依條錄報「項」原作「頃」,據閣本改。
        【一六】於是鬼章之勢孤「孤」原作「憯」,據鐵圍山叢談卷二改。
        【一七】臣克謹據神宗國史「神」字原脫。按:此處所記乃神宗時事,熊克南宋初年人,所據當為神宗國史,故補。


      IP属地:上海8楼2016-01-08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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