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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商标被告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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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度娘


1楼2016-01-07 11:12回复
    《非诚勿扰》节目与温州小伙金阿欢的纠纷始于2013年。此前,金阿欢曾于2009年初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并于次年9月通过,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后,金阿欢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就在同年1月,江苏卫视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3年,金阿欢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法庭。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苏卫视电视节目的名称《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文字商标“非诚勿扰”相同,江苏卫视使用《非诚勿扰》为商标性使用。但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其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据此,法院驳回了金阿欢的起诉。金阿欢不服,提出上诉。
      2014年12月,法院又以“非诚勿扰虽然与婚恋交友有关,但终究是电视节目,相关公众一般认为两者不存在特定的关系”为由,驳回原告金阿欢的诉讼请求。不满判决的金阿欢再一次上诉,也是在此过程中剧情开始出现逆转。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15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来看,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此外,据人民网报道,法院还认定,《非诚勿扰》负责筹划、播出、宣传等,被上诉人珍爱网公司则参与了嘉宾招募,以及举办“非常有爱 非诚勿扰——珍爱网单身男女寻缘派对”活动,也在其网站上进行宣传等,并声称是由江苏卫视和珍爱网联合主办,“就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问题,江苏电视台与珍爱网公司还签订有《合作协议书》。上述事实证明江苏电视台和珍爱网公司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2楼2016-01-0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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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8 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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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孟非将人民网发布的评论文章《“非诚勿扰”为何成了金阿欢的?》截图发在微博上,文章中写道,“让我们担心的是,如果‘谁先注册就属于谁’的商标审批模式继续延续,是否会导致更多乱象?假如有人抱着新华字典,把所有四字成语都注册成商标,难不成今后我们所有人都不能使用四字成语了?笔者并不喜欢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但是,就因为自己注册了一个属于社会语言的‘非诚勿扰’就不让别人使用,也是很可怕的。毕竟这样的商标和‘老干妈’是不同的。谁有权利把社会语言注册成商标”。
        此外,微博认证为《非诚勿扰》节目编导的“陈辰小白”6日上午发文称,“做了快7年的电视节目却被深圳的某法官告知你们做的不是电视节目是婚介机构,棒呆”。另一名认证同样为该节目编导的“保罗-亚特兰蒂尼”虽未发声,但转发了孟非微博。


      3楼2016-01-0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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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发现了一条致富、上头条之路
        果断翻开字典,然后把四字成语都注册成商标去


        4楼2016-01-0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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