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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水木澜山小区物业公司 “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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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罪:服务极差,态度恶劣
水木澜山物业公司为开发商所聘,业主毫不知情,最初说是从南阳引进,理念先进,服务上乘,实际上还是本地的几个人运营。物业服务几近瘫痪,除了低价雇佣几个年过半百的老人看看门,什么服务都没有,对业主提出的质疑和意见根本不予理睬和拒不整改。对待业主态度极为恶劣粗暴,并多次发生与业主吵架辱骂事件。拾到业主钥匙等物品拒不交还,逼迫业主写表扬信或者拿几盒烟表示表示,其行为令人作呕。其所谓的高档小区优质服务,由此可见一斑。
二宗罪:安保工作几近瘫痪
社会人等进出大门,基本无人查问,保安上班期间抽烟、聊天、睡觉、玩手机屡见不鲜,甚至出现空岗现象;门禁敞开,住户楼道贴满“办证”“开锁”“通下水道”等小广告;夜晚所谓的保安巡逻更是无从谈起,以致业主户外的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等被盗事件屡次发生,甚至于业主家中被小偷撬门别锁财物被盗也时有发生;小区监控形同虚设,被盗业主要求查看小区监控,物业拒不提供,且推卸责任说在关键的时间和地点监控是黑屏和盲点,千方百计阻挠业主查看监控的知情权。这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三宗罪:天价车位,强买强卖
停车收费:周边多个同期开盘甚至更早开盘的小区,都未收停车费。而该物业公司为强行向业主推销车位,用障碍物拦截大门阻挡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车辆出入自由停放于小区公共停车位。哄抬价格、变相强卖。一普通车位售价竞达9万多之高,可谓唐河之最!且业主购买车位后每月还需缴纳40元的车位管理费。每天下班时间,小区门外停满车辆,车辆想进进不去,出又出不来。常因一辆车的停放位置不当而使所有车辆被堵大门之奇观!被逼停放于小区门外的汽车车身常被人蓄意涂抹划伤,轮胎于半夜被恶意扎穿放气。业主行车记录仪拍下水木澜山物业公司保安午夜施暴过程,物业拒不承认且称之为小区之外由业主自行解决。敢问水木澜山物业公司是服务业主的住户帮手还是欺行霸市的黑恶暴徒?
四宗罪:违背政策,自行涨价
按照《唐河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服务费施行政府指导价,并且在指导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我县指导价为一级高层0.8㎡月。而水木澜山物业无视唐河县政府出台之物业实施管理办法,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实际收费为0.9㎡月。公然违背唐河县政府拟定物业指导价。另外每户每月又违规收取25元电梯乘坐费以及6元的垃圾清理费,新装修入住户再收取500元的装修垃圾清理费。
该物业公司在收取了堪称唐河之最的物业管理费之后,余下服务项目,如绿化费、高低楼层费等,物业公司也均不予业主商议定价,“一锤定音”!
电梯乘坐费:根据《唐河县物业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单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因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已在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据此该物业公司所收取的25元/月电梯乘坐费为违规收费行为。
垃圾清运费:根据有关规定,此项费用为物业公司代环卫部门收取,按6元/户.月计算。按照唐河县物价局为我县环卫处核定的收费标准应为4元/户.月。而该物业公司在此项收费超收50%;
装修垃圾清运费:按照《唐河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根据该物业公司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其与业主签订协议的标准为住宅500元/户、商铺500元/户。业主装修必须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进行,强行收取5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否则不得进入装修材料和装修人员。而业主交钱后装修无监管,时段无监管,乱拆乱建,隐患重重!由此所引起的恶劣后果令人触目惊心!
水木澜山小区计划的三期工程尚未完工,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也尚未完成,该小区物业服务亦未评定等级标准,而在此情况之下该物业公司却按照一级收费标准执行。针对以上问题,县物价局责令该物业立即停止违规收费,退还多收费用,同时将按照程序,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给予处理。而该物业公司却不置不理我行我素!


宁愿闲着也不让业主停放车辆!

愤愤不平的住户

被障碍物阻挡的大门

扎车胎事件!

唐河之最的物业费!

小区内空荡荡的公共停车位

被封锁的地下车库!


1楼2016-01-01 19:02回复